北新建材: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或公司)于2020 年8月13日在公司选定信息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 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民安集团)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为0.59%);同时,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0-063)。 公司近日收到《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截至本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之日,国泰民安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82,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2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国泰民安 集团 集中竞价 2020.9.7 33.18 1,210,100 0.0716% 集中竞价 2020.9.8 33.64 892,500 0.0528% 集中竞价 2020.9.16 34.78 599,904 0.0355% 集中竞价 2021.1.28 52.07 380,000 0.0225% 合计 3,082,504 0.1824% 注:国泰民安集团于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北 新建材股票进行了4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3.00元/股-52.25 元/股之间。 2.减持股份来源:国泰民安集团2016年参与北新建材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获得公司股票。 3.累计减持情况:国泰民安集团作为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在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之日持有北 新建材股票171,244,857股,占北新建材当时总股本的9.5743%。2018 年北新建材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 45,290,000股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股 票125,954,857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7.4551%;2020年4月 7日至2020年7月9日,国泰民安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北新建材股票9,999,985股,减持完成后持有北新建材股票 115,954,872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6.8632%;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国泰民安集团已按照预披露的本减持计划合计减持北新建材股 票3,082,504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0.1824%。截至2021年3 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合计持有北新建材股票112,872,368股, 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6.6808%。前述上市公告书披露后至今国泰 民安集团累计减持比例为2.8935%。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民安 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11,595.4872 6.8632% 11,287.2368 6.68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95.4872 6.8632% 11,287.2368 6.68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结束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国泰民安集团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0 股,截至本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累计实际减持公司股份3,082,504 股,本减持计划已实施结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泰民安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国泰民安集团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已作出的承诺 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 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3.国泰民安集团未在有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国泰民安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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