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金鸿顺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922 证券简称: 金鸿顺 公告编号: 2021- 00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高德投资有限公司、 张家港众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单称或合称“拟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 司股票89,089,540股,该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 69.6%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股东计划自2021年3月25日 至2021年9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560,000股、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5,12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且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股东可以根据公 司股本变动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 下同)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复权 后的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GOLD CRANE GROUP 5%以上第一 62,130,029 48.54% IPO前取得:62,130,029股 LIMITED 大股东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4,702,555 19.30% IPO前取得:24,702,555股 张家港众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5%以下股东 2,256,956 1.76% IPO前取得:2,256,95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 62,130,029 48.54%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 24,702,555 19.30%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张家港众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2,256,956 1.76%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合计 89,089,540 69.6% — 拟减持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 不超过: 5,355,000股 不超过: 4.1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85,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570,000股 2021/3/25~ 2021/9/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 2,130,000股 不超过: 1.67%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710,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420,000股 2021/3/25~ 2021/9/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张家港众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 195,000 股 不超过: 0.1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65,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30,000股 2021/3/25~ 2021/9/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注:上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限为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5 日;且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对拟减持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拟减持股东承 诺: 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 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其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 价格减持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若其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 进行减持的,其将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 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 ( 2)减持价格: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合法进行,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 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个月,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企业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股份 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 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 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拟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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