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21:05:26 中财网
原标题:长方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

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3),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卫、李映红、李细初、
聂向红计划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406,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及减持计划
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迪初、聂卫、李细初、聂向红、李映红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路1号招商澜园、广东省深
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和路中航格澜阳光花园、广东省深圳市龙
华新区观澜大和路1号招商澜园、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
办事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大和路中航格澜阳光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3月2日

股票简称

长方集团

股票代码

300301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8,659,746

2.361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一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李迪初

合计持有股份

41,949,552

5.3093

41,949,552

5.3093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41,949,552

5.3093

41,949,552

5.3093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卫

合计持有股份

16,057,245

2.0323

255,145

0.0323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6,057,245

2.0323

255,145

0.0323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李映红

合计持有股份

10,433,316

1.3205

7,818,500

0.989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0,433,316

1.3205

7,818,500

0.9895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李细初

合计持有股份

256,915

0.0325

120,000

0.0152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56,915

0.0325

120,000

0.0152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向红

合计持有股份

240,915

0.0305

135000

0.017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40,915

0.0305

135000

0.0171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68,937,943

8.7251

50,278,197

6.363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68,937,943

8.7251

50,278,197

6.3635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3),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计划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
年6月2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47,406,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李迪初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18,659,7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617%。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李迪初、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

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李细初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3

6.10

56,915

0.0072

2020.12.9

6.28

80,000

0.0101

聂向红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3

6.11

40,915

0.0052






2020.12.9

6.28

65,000

0.0082

李映红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3

6.05

1,070,000

0.1354

2020.12.9

6.21

949,816

0.1202

2020.12.11

5.85

595,000

0.0753

聂卫

大宗交易

2021.3.2

3.17

15,802,100

2

合计





18,659,746

2.3617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自2020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8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2、股东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李迪初

合计持有股份

41,949,552

5.3093

41,949,552

5.30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949,552

5.3093

41,949,552

5.3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卫

合计持有股份

16,057,245

2.0323

255,145

0.03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7,245

2.0323

255,145

0.0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李映红

合计持有股份

10,433,316

1.3205

7,818,500

0.98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33,316

1.3205

7,818,500

0.98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李细初

合计持有股份

256,915

0.0325

120,000

0.01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915

0.0325

120,000

0.01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向红

合计持有股份

240,915

0.0305

135,000

0.01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915

0.0305

135,000

0.01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

合计持有股份

68,937,943

8.7251

50,278,197

6.3635




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37,943

8.7251

50,278,197

6.36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
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迪初、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