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持股5%以上股东丁彦辉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1-02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丁彦辉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81),其中,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35,690股(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 本的0.98%,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1的 1.00%)。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18,994,17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425,100 股,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13,569,073股。 2021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 止的告知函》,因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丁彦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未减持上述减持计划中所涉 及的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2,507,669股(占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总股本比例25.86%,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的26.31%)。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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