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能源混合A : 关于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4:16:0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新能源混合A : 关于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
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代理销售协
议,从2021年3月8日起,下述机构代理销售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1260,C类基金代码:011261;以下简称“本基金”)。本
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认购。

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5、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6、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7、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相关
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上述机构客服电话或登录其网站咨询相关事宜,也
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2、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
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
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不
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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