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MSCI质量A :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3:46:10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金MSCI质量A :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

1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1

重要提示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8]894号《关于准予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8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
监管部机构部函[2018]2701号《关于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22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科
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则及政策变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政策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2

本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期货基差
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期货交割风险、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衍生品杠杆风
险、对手方风险、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面临与其他投资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共
同的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
风险。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
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
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两类基
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第三部
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3月6日。除非另有


3

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目 录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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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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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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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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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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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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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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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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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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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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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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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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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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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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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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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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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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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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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
摘要
................................
................................
................
8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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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9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96
附件
1: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7
附件
2、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3

5

第一部分 绪言




《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
及《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
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的基金合同。







6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金
MSCI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
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
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3、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8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标的指数:指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
指数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8、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9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收取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10

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1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6层
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B座
43层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成立时间:
2014年
2月
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
010-
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胡长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

1998年
12月至
2005年
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
会,历任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机构监管部
调研员、深圳专员办处长;
2005年
12月至
2011年
11月就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主任,非银行部资深业务主管及资本市场处主任;
2011年
11月至
2020年
11月就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原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执行委员会主任。现任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
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
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固定收



12

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本产品财
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
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
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徐翌成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收购兼并和财务顾问组负责人;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综合
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产管理
板块负责人。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
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
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中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琰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邱延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战略
研究处研究员,投资一处投资经理,投资二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外派中国华安投
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冒大卫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党
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计师
等职务。现任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北京神州泰岳智能数据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星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三亚迈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启天同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
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鼎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元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上海市
耀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任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顾问董事。现任中国国际金融



13

美国证券有限公司外部管理顾问。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白娜女士,执行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主
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
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运营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胡长生
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邱延冰先生,
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赵璧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经理;上海磐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董事、创新投资管理部负责人




夏静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管
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现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信息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耿帅军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分析
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裁、金融工程分析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金融工程分析师。

2020年
8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包括:
2020年
10月
22日至今担任中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10月
29日至今担任中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优选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21年1月21日至今担任中金MSCI中国A
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重晋先生,理学博士。历任松河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量化
研究员。

2017年
4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管理
的公募基金包括:
2017年
8月
2日至今担任中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10月
22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14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11月
6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低波动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
2月
4日起
担任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8月
2日至
2018年
11月
13日担任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8月
2日至
2018年
11月
15日担任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离任基
金经理情况:朱宝臣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8年
11月
22日至
2020年
10月
22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菁女士,管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邱延冰先生,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2016年
7
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传统投资部基金经理。



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研究
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统投资部基金经理。



朱宝臣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量化投资总监。

2017年
10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
团队
负责人。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5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16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守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首要任务,以保障
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4)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6)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



17

行独立运作,严格分离,分别核算;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
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
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8)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9)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10)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11)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



1)组
织架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业务组织架
构,依据战略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创设与调整,强调各部门之间合
理分工、互相衔接、互相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
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产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产品相关的重大
决策。



公司根据独立性与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满足公司经
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各部门必
须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
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
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2)内控流程


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1)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则,
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



18

2)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
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和突击
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


3)事后完善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使相关部门和岗位对自身的业
务流程进行完善。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一定的控制措
施,充分控制相应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业务控制;



3)信息披露控制;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5)会计系统控制;



6)监察稽核控制等。



5、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
、效果以及适时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出具
监察稽核报告,报告报公司督察长、总经理。



必要时,公司股东、董事会、执行监事、总经理和督察长均可要求公司聘请外
部专家就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外部专家可以是
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



在出现新的市场情况、新的金融工具、新技术、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有可能
影响到公司基金投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时,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查其合法、合规
和有效性。如果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
则按规定的程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19

部控制制度。







2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
1993年
8月
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6.9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78号


联系人:
韩鑫普


联系电话:
0755-
26951111


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团长
期积淀的创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格,经过二
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
A类
AA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科学合

的风险管理架构、全面专业的服务能力。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在国内设有
258家营业部,同时在香港、新加坡、英国、韩国设有子公司;全资持股招商证券
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
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平台。招商证券的战略远景是
“以客户
为中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公司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
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
品牌卓
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
秀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1

经验,以及大型
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
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
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
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
高效的托管业
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
“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
”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除此之外,招商证券

2012年
10月获得了证监会准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试点的正式批复,成为
业内首家可从事私募托管业务的券商,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
2020
年三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
39只公募基金。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
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
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好、容忍度
和经济资本等风险限额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
务和创新业务项目的最终裁
量权。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稽核人员,依照有
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22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
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
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

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
和保密意识。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
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
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
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868-
1166



站:
www.ciccfund.com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trade.cicc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bhb.com.cn


电话:
95541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danjuanapp.com


电话:
400-
061-
8518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18.cn


电话:
95357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ebbank.com/


电话:
95595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howbuy.com


电话:
400-
700-
9665



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
400-
618-
0707



24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
www.jiyufund.com.cn


电话:
400-
820-
5369



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kenterui.jd.com


电话:
95118



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66liantai.com/


电话:
400-
118-
1188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lufunds.com


电话
4008-
219-
031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电话:
4000-
766-
123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bank.pingan.com


电话:
95511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
8


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520fund.com.cn


电话:
400-
821-
0203



1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snjijin.com


电话:
95177



1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
www.tdyhfund.com


电话:
400-
819-
9868



25


1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电话:
95017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电话:
95021



19)通华财富(上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
: https://www.tonghuafund.com


电话
: 95156转
5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5ifund.com


电话:
4008-
773-
772



2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电话:
021-
50810673



2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fund.sinosig.com


电话:
95510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电话:
4008-
888-
888 或
95551



2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yingmi.cn


电话:
020-
89629099



2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myfund.com


电话:
400-
818-
8000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网址:
www.erichfund.com


电话:
400-
820-
2899



26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newone.com.cn


电话:
95565



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icc.com


电话:
010-
65051166



2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
www.china-
invs.cn


电话:
95532或
400-
600-
8008



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sc108.com


电话:
400-
888-
8108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cs.ecitic.com


电话:
95548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
http://sd.citics.com/


电话:
95548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网址:
www.citicsf.com


电话:
400-
990-
8826



3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gzs.com.cn


电话:
95396



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hcjijin.com


电话:
400-
619-
9059



36)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bocichina.com


电话:
400-
620-
8888



27


3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电话:
010-
59013895



38)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网址:
https://www.shzq.com/


电话:
4008-
918-
918



3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电话:
95517



4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jianfortune.com


电话:
400-
673-
7010



4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huilinbd.com


电话:
025-
66046166



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电话:
95574



4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
www.cnpsec.com.cn


电话:
400-
888-
8005



44)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网址:
www.duxiaoman.com


电话:
95055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6层
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B座
43层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28

电话:
010-
63211122


传真:
010-
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
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办公楼
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办公楼
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
010-
85085000


传真:
010-
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联系人:程海良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8年
5月
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894号《关于准予中金
MSCI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
2018年
11月
22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8]2701号《关于中金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年
9月
10日至
2018年
11月
16日止,共募集
11,386,974.86份,
有效认购户数
99户。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为不定期
,标的指数为
MSCI中国
A股国际质量指数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1月
22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
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超过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相关销售
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8年
12月
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2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
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
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
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
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
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日
(包括该日
)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
/期货交易
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
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
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
(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
(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33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未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
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提前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
额为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
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
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
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
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
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请参
见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
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相关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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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M)

申购费率

0%

M<100万

0.10%

100万≤M<200万

0.06%

200万≤M<500万

0.02%

M≥500万

5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M)

申购费率

0%

M<100万

1.00%

100万≤M<200万

0.6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
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等各项费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
额所对应的费率。



2、赎回费率


本基金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类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
持有
人持有基金份额类别的不同及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30日

0.10%

T≥30日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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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少于
30日且不少于
7日的投资人,将
25%
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投资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
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定
T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元,某投资人(非特定客户群体)本次
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40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1.00%,该投资人可得到
的基金份额为:



36

净申购金额
=400,000/(
1+1.00%)=
396,039.60元


申购费用
=400,000-
396,039.60=
3,960.40元


申购份额
=396,039.60/1.0560=
375,037.50份


即:投资人(非特定客户群体)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申
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为
1.0560元,可得到
375,037.50份
A类基金份额。



例:假定
T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30元,某投资人(特定客户群体)本次申
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50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0.1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
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0/(
1+0.10%)=
499,500.50元


申购费用
=500,000-
499,500.50=
499.50元


申购份额
=499,500.50/1.0730=
465,517.71份


即:投资人(特定客户群体)投资
50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
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为
1.0730元,可得到
465,517.71份
A类基金份
额。




2)
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4:假定
T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C类基
金份额
40万元,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
=400,000/1.0520 =380,228.14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
的净值为
1.0520元,可得到
380,228.14份
C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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