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安益混合 :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转换业务
关于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转换业务 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2 1 年 3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安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1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 开放式 基金生效日期 201 6 年 8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3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3月12日 注: 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转换业务 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转入、转出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收 的, 其基金份额 转换 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 转换 的价格,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 3 日常转换业务 3 .1 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 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超 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A 、嘉实多元债券 B 、嘉实安心货币 A 、嘉实安心货币 B 、嘉实快线货币 A 、嘉实信用债券 A 、嘉实信用债券 C 、嘉实纯债债券 A 、嘉实纯债 债券 C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 C 、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C 、 嘉实债券、 嘉实稳宏债券 A 、 嘉实稳宏债券 C 、 嘉实 稳华纯债债券 A 、 嘉实成长收益混合 A 、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 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 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 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 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 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 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 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A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C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 置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 A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 C 、嘉实核心优势股票、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 A 、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 A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A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A 、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 A 、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 A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 C 、嘉实增益宝货币 、嘉实 致盈债券 、 嘉实资源精选股票 A 、嘉实资源精选股票 C 、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互通 精选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 A 、嘉实中短债债券 C 、嘉实中债 1 - 3 政金债指数 A 、嘉实中债 1 - 3 政金债指数 C 、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 A、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 C、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C 、 嘉实消费 精选股票 A 、 嘉实消费精选股票 C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 C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 C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C 、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 C 、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 A、 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 C、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嘉实沪深300 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C、嘉实中债 3-5年国开债指数A、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A、嘉实新兴科 技100ETF联接C、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 A 、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 A 、 嘉实薪金宝货币 、嘉实回报精选股票、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A、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 联 接 C 、嘉实基础产业股票 A 、嘉实基础产业股票 C 、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 A 、嘉实瑞成两年持 有期混合 C 、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 A 、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 C 、 嘉实产业先锋混合 A 、嘉实产业先锋混合 C 、嘉实前沿创新混合、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嘉实创新 先锋混合 A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 C 、嘉实核心成长混合 A 、嘉实核心成长混合 C 、嘉实远见精选两 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企业精选两年持有期混 合、嘉实稳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嘉实稳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 嘉实动力先锋 混合 A 、 嘉实动力先锋混合 C 、 嘉实优质精选混合 A 、 嘉实优质精选混合 C 、 嘉实稳福混合 A 、嘉 实稳福混合 C 、嘉实精选平衡混合 A 、嘉实精选平衡混合 C 、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A、嘉实 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C、嘉实策略优选混合 、 嘉实新起点混合 A 、嘉实新起点混合 C 、嘉实新起 航混合、 嘉实新财富混合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C。 注 :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 A 、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 C 、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 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企业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稳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嘉实稳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仅开通了转换转入业务。 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A、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C仅开通了 转换转出业务。嘉实稳华纯债债券C将于3月15日开通转换业务。 3 . 2 基金 转换费 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 时 , 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 , 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 、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 0 申购费用基金向非 0 申购费用基金转换 时 , 每次按照非 0 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 0 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 执行。 3 、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 1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 2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 (转出 基金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1+ 转出基 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 (转出基金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1+ 转入基 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 ( 0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 = 转出基金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 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新兴产业股票、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新消 费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成 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 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福混合、嘉实精选平衡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 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暂停申购(含转 入、定投)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 . 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 )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 业务。 ( 2 )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 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 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 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 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 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 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 前在至少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 3 )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 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 账 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 请日( T 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 4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基 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 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 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 1 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 + 2 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 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 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 6 )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 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 7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 发生 下 列 情 况 之一 时 ,基金管理人 可拒绝 或 暂停接受 投资 人 的转入申请: (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b )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的 情况 ; ( c )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 d ) 接受某笔或某些 转入 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 e )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 ( f )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 ; ( g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基金转入申请的措施; ( h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生下列情形 之一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 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 b )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 转出 申 请或延缓支付 转出 款项 ; ( c )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 d )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e ) 发生继续接受 转出 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 转出 申请 ; ( f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 支付 转出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的措施; ( g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 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215588 传真 ( 010 ) 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84362222 传真 ( 0755 ) 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 B 座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合广场 801A 电话 ( 0591 ) 88013676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 2 号亚太商务楼 23 层 B 区 电话 ( 025 ) 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 36 层 05 - 06 单 元 电话 ( 020 ) 29141918 传真 ( 020 ) 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 10 )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 公告。 4.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 ( 深圳 ) 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 ( 银川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4 . 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 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 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 )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 阅读 《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及其更新 ,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 www.jsfund.cn ) 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 进行查询。 ( 3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 转换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请。 转换 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 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 1 年 3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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