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0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星瑜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 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53),公司股东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集团”) 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 量不超过3,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600,000股;钶 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钶迪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 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瑜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700,000股。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四 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非公 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的减持 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占其减 持前持有股 份比例 减持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四维尔集团 大宗 交易 2020.12.28 - 2021.3.8 6.22 9,400,000 32.20% 1.77% 四维尔集团 集中竞 价交易 2020.12.10 - 2021.3.8 6.97 2,681,400 9.19% 0.51% 钶迪投资 - - - - - - 汇鑫投资 - - - - - - 星瑜投资 集中竞 价交易 2020.12.10 - 2021.3.8 6.39 480,000 14.42% 0.09% 合计 12,561,400 26.30% 2.37%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四维尔集团 29,188,440 5.51% 17,107,040 3.23% 钶迪投资 9,741,760 1.84% 9,741,760 1.84% 汇鑫投资 5,496,858 1.04% 5,496,858 1.04% 星瑜投资 3,327,972 0.63% 2,847,972 0.54% 合计 47,755,030 9.01% 35,193,630 6.64% 注:四维尔集团于2020年12月28日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宁 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宜贸易”)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拓宜贸易持有9,400,000股本公司股份,若按新增一致行动人后的合计 持股情况计算,本次减持后,四维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四维尔集团 17,107,040 3.23% 拓宜贸易 9,400,000 1.77% 钶迪投资 9,741,760 1.84% 汇鑫投资 5,496,858 1.04% 星瑜投资 2,847,972 0.54% 合计 44,593,630 8.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其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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