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能源混合A :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 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 额:011260,C类份额:011261;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 2020年 12月 29日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证 监许可[2020]3688号)。本基金已自 2021年 3月 1日起公开发售,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1年 3月 12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主要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21年 3月 19 日(含当日)。除前述募集期变化外,本基金其余发售安排未发生变化。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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