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 : 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0811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 05 - 1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和玮先生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 - 05 - 14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 03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努力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参考全球投资者通用的核心资产评价标准, 在内地资本市场优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 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 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标的股票”和“深 股通标的股票”,并以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港交所披露的沪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深 股 通标的股票名单为准)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视角,参考全球投资者通用的 核心资产评价标准,积极优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对 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人民币)指数收益率 ×80%+ 同期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1.50% - 1,0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60% - M≥5,000,000 按笔收取, 1000 元 / 笔 - 赎回费 N<7 天 1.50% - 7 天 ≤N<30 天 0.75% - 30 天 ≤N<365 天 0.50% - 365 天 ≤N<730 天 0.25% - N≥730 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股票最低仓位风险 基金管理人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 例最低将保持在 60% 以上,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2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 1 )基差风险 ( 2 )系统性风险 ( 3 )保证金风险 ( 4 )合约展期风险 3 、投资股票期权风险 ( 1 )流动性风险 ( 2 )价格风险 ( 3 )操作风险 4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 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6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 1 )市场风险 ( 2 )流动性风险 ( 3 )信用风险 ( 4 )集中度风险 ( 5 )系 统性风险 ( 6 )政策风险 7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8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 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 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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