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中小盘 :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号)
原标题:泰信中小盘 :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号)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1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38号) 和2011年8月26日《关于泰信中小盘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68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 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起将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2011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 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21年 2月28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4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9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47 八、基金的投资 ............................................................... 48 九、基金的业绩 ............................................................... 62 十、基金的财产 ............................................................... 64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6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十六、风险揭示 ............................................................... 7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3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8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0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 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的 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 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09年12月14日颁布、2010年3月15日实施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募说 明书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对该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销售机构转托管另一销售机构的 业务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并由同一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已实现的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动性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 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 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高宇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姚慧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 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 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好人举手”制度下,获准筹建的第一家以信托公司为主 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支持中心、产品研发部、渠道服务部、战略客 户部、机构业务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科技部、权益投资部、固收投资部、研究部、 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 合管理部。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有正式员工102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 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21年2月末,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强收 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 精选混合、泰信基本面400、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 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泰信鑫利混合、泰信竞争优选共21只开放 式基金及17个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000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25% 合计 2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高宇先生,董事,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 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 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校登楼先生,董事,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 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 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党总支委员,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久 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国信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经济管理学大专;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办 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 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 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 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青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 大通金控(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深圳 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 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华林证券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委员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武琳琳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 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葛航先生,监事,学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叶茂先生,监事,本科;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南京水门 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部。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副 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管理 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张萍历女士,职工监事,硕士。2007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集中交易部 总监。 胡囡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2006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渠道部、客服中 心,监察稽核部总监、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 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 (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 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小舫女士,督察长,硕士;曾任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风险管理部,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岳红婷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外汇信贷处科 员、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总部上海分部交易所场内代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 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专户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部总经理,德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二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 经理兼机构业务一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硕士;曾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主管、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 管九总部总经理。 叶振宇先生,首席信息官,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学士。曾任上海大学职员,光大证券张杨路营 业部电脑部主管、资金计划部经理、清算中心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运营管理部副 总经理、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中心处长、交易中心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业务管 理部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璞基资本(筹)合伙人。 2、基金经理 董季周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专员。2015 年4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泰信 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柳菁 2011年10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 刘杰 2015年3月17日至2020年5月6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由总经理高宇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如下: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分管投资、研究工作; 朱志权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 智选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宇光先生,固收投资部副总监,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何俊春女士,固收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及相关基金经理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 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 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 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 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 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 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 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 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 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 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 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 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 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设置风险管理部,分析和监控 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 稽核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 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 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 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8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831只,QDII 基金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 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 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 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 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 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岳红婷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8层C10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叶振宇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0)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或400-80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om.cn (2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373号3层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3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stock.pingan.com (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2)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中路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第24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3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3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丛中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3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4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4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7号9幢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4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4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95514或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陆家嘴商务广场)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4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层、19层、2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热线: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4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5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热线: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5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5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5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23-25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5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jq.com.cn (5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5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路556号阿里中心Z空间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6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010-85697400 网址:www.licaike.com.cn (6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9-4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money.com (6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6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9号24幢4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6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1088号中洲大厦32层03A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7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网址:www.zcvc.com.cn (7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座1108 法定代表人: 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fund.qianjing.com (7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6533-789 网址:www.xds.com.cn (7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泓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76)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010-58170761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7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7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7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8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8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楼盈米基金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8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杨志涌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87)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024-82280606 网址:www.caizidao.com.cn (8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8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9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9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座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n (9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9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9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9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9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9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唐叶丹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付建超 联系人:潘俊峰 联系电话:(0755)3637 6906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润松、潘俊峰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2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本基金于2011年12月7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 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 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更改上述 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 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 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 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 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 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单笔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 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 前述调整必须提前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 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万(含)- 500万 1.2% 500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下 1.5% 7日(含7日)-1年 0.50% 1年(含1年)- 2年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 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 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在调整实施2 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并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1.062元。则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98,522.17/1.062=92,770.4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元,则可得到92,770.40 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赎回总额为按照实际确认有效的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长于7日而小于1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元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10,620×0.5%=53.10元 赎回金额=10,620-53.10=10,566.90元 即: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1万份,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10,566.9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的 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 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 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 实施前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的某笔或数笔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财产净值; 3.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的情况;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除非发生巨额赎回,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已接收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 付,但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 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 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1)或(2)处理。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予以上公 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一)基金转换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已经通过销售机构开办了本基金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 放式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具体规则和办理范围详见各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 规定为准。 (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 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 关另有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 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 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以 其他方式处分。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 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 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个别销售机构除外)。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 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已通过销售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和办理范围详见各代销机构或本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开通定投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 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 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 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 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被冻结 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在严控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基准的稳健收益。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将秉承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通过投资 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新源泉,本着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投资者将可以 最大化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权证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 投资资产的80%。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泰信中小盘投资策略示意图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重点投资于萌芽 期和成长期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以及未来成长空间广阔的中小型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组合品种 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的波动风险。 图 泰信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示意图 资料来源:泰信基金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自己开发的分析工具和模型来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影响各大类资产风险收益 的因素,制定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主要的分 析工具和模型包括基本面周期指数模型和均值反转模型等。(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