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股东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25,241 股,通过股东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301,296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43%。王雪颖女士计划在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12月9日-2021年6月8日)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 11月23日-2021年5月2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3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王雪颖女士的《股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王雪颖女 士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较其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3月10日,王雪颖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基于王雪颖女士在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不再罗列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对比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股东王雪颖女士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股东王雪颖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王雪颖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股东王雪颖女士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王雪颖女士的《股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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