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A : 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197号文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置1年的最 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 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 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内,投 资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含该 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 存在对应日期或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募集期 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 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限。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投资 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 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 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 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公司旗下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含), 已有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个人投 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 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则不可撤销。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查询最终 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 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 msfunds.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 cn/fund)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 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的具体网点及开户、认购事项的详细情 况请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 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及直销电话(0755-88318898)咨询购买 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 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 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 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 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 可赎回或转换转出。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 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 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 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 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 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 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 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 证。 16、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大摩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 3、基金代码:A类:010938;C类:010939 4、基金类别:混合型 5、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8、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方式 1)直销机构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 元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87986888 传真:010-8798688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 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50429808 2)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etrade.msfunds.com. 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 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支持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 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www.msfunds.com.cn)。以上支付渠道支持 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个人投资 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手续,并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 续。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 上门服务。 (2)销售机构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联系电话:021-54967656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 .g t j a.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R R R R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 . swhysc.com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 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 电 话 :021 - 38784580 - 8918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联系电话:021-20315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法人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 联系电话:028-86692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022-284519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 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 . gzs.com.cn 2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梁檐 联系电话:021-20835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宛平南路88号东方 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400-166-1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3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010-62020088-702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3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 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3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3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1-601951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联系电话:010-593365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联系电话:010-62675768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 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邢锦超 联系电话:95118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4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赵耶 联系电话:1855160225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65309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021-50810673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4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0842306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联系电话:025-6604616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50)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王笑宇 联系电话:010-59403028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13752528013 客户服务热线:021-50701082 网址:www.100bbx.com 5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曾健灿 联系电话:020-28381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 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本募集期 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 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 募集期满后,若本基金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 于200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 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前,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 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 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 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 人。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募集期投资人可以 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 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 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 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履行适当程序。非 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R万元0.24% 100R万元≤M<500R万元0.16% M≥500R万元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单位:元)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R万元0.60% 100R万元≤M<500R万元0.40% M≥500R万元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与过户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投资人认购时所交纳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 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类基金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C类基金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 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 应费率为0.60%,假设认购利息为19.76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 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0%)=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19.76)/1.00=99,423.34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若该笔资金 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19.76元,则可得到99,423.34份A类基金份额。 例2: 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 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9.76元,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19.76)/1.00=100,019.7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100, 019.76份C类基金份额。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 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含),已有 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者 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的限 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 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 不可撤销。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办理程序 (1)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 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 销中心首次认购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含),已有在本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者不受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 , 但受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的 限制。投资人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 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及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 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 站(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 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 个人投资者请勿混 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I、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 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是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 需要提供经公证的代理授权委托 书、监护人证明文件及代理人或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与开立基金账户同名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④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⑤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 ⑥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⑦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⑧填妥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意见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II、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将认购资金存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销专户; ③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④若是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 需提供经公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监护人证明文件及代理人或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尚未 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III、交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 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 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①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②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3657923708 ③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④直销专户4: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⑤直销专户5: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人在“汇款人” 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 称一致。 ②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 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 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 定的银行账户: ①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 认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 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网上交易平台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 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 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 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 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支付渠道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 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 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网址: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招商银行及其他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1、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帐、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 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 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msfunds.com.cn)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 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 机构投资者请勿混 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 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I、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 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II、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III、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IV、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V、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VI、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 VII、填妥的预留印鉴卡; VIII、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X、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X、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协议书; XI、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XII、填妥并盖章及签字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XIII、填妥并盖章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意见告知书及投资者 确认函》 XIV、填妥并盖章及签字确认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金融 机构豁免); XV、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VI、可支持受益所有人判断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XVII、受益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VIII、理财产品类还需提供监管机构对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确认 函、备案证明或产品成立公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IX、年金类托管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年金资格管理证 书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XX、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I、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II、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 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 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 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 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I、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II、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 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 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 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 指定银行账户: 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 认的; III、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V、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割与过户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 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1、在募集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在募集结束后被确认无效 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2、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亿 份或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 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产 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 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 户中, 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 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认购份额、利息等证明。 2、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 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周熙 设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3、直销中心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网站:www.msfunds.com.cn 4、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 况”的第10条“基金份额销售机构”部分。 5、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周熙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联系人:赵恒 电话:0755-88318709 R R R R 6、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 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987 联系人:施翊洲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施翊洲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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