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钢丝厂有限责 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钢丝厂”)计划在2020年12月14日至 2021年3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其中军工集团减持股份数不超过825,552股,对应持股比例0.5670%;江西钢丝 厂减持股份数不超过630,448股,对应持股比例0.4330%。 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 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截止至2020年12月15日,军工集团累计减持 517,900股,江西钢丝厂累计减持630,400股,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合计减持过 半。 2021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截止至2021年1月27日,军工集团累计减持597,900 股,江西钢丝厂累计减持630,400股。 公司于3月14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1 年3月14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军工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4日 64.55 263,000 0.1806 2020年12月15日 64.90 254,900 0.1751 2020年12月24日 64.78 80,000 0.0549 小计 64.73 597,900 0.4106 江西钢丝厂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4日 64.14 300,000 0.2060 2020年12月15日 64.13 330,400 0.2269 小计 64.14 630,400 0.4330 合计 64.43 1,228,300 0.8436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军工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53,629,334 36.8333 53,031,434 36.422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53,629,334 36.8333 53,031,434 36.42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江西钢丝厂 合计持有股份 41,010,666 28.1667 40,380,266 27.733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41,010,666 28.1667 40,380,266 27.7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东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 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军工集团和江西钢丝厂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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