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7:21:23 中财网
原标题:高乐股份:关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
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
15日收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函
告,因新鸿辉实业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股票质
押融资到期,新鸿辉实业未能按约到期回购,海通证券对其进行违约处置。在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海通证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卖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高乐股份共计9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导致新鸿
辉实业所持高乐股份被动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有关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金丰园D幢东起12号门市1-2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

高乐股份

股票代码

002348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9,472,000

1.00%

合 计

9,472,0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普宁市新鸿
辉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


134,528,099

14.20%

125,056,099

13.2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134,528,099

14.20%

125,056,099

13.20%

有限
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兴昌塑胶五
金厂有限公


合计持有股


187,132,600

19.76%

187,132,600

19.76%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187,132,600

19.76%

187,132,600

19.76%

有限
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普宁市园林
文化用品有
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


6,400,000

0.68%

6,400,000

0.68%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6,400,000

0.68%

6,400,000

0.68%

有限
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普宁市新南
华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


6,104,000

0.64%

6,104,000

0.64%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6,104,000

0.64%

6,104,000

0.64%

有限
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杨广城

合计持有股


123,948,948

13.09%

123,948,948

13.09%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30,987,237

3.27%

30,987,237

3.27%

有限
售条件股份

92,961,711

9.82%

92,961,711

9.82%

合计

合计持有股


458,113,647

48.37%

448,641,647

47.37%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365,151,936

38.55%

355,679,936

37.55%




有限
售条件股份

92,961,711

9.82%

92,961,711

9.8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公司未提前收到本次被动减持相关方通知,未能按照相关
规则进行预披露。


公司已向相关方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方严格规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鸿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有关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累计质押/冻
结/拍卖等数
量(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125,056,099

13.20%

125,056,096

100%

13.20%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
公司

187,132,600

19.76%

0

0

0

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
有限公司

6,400,000

0.68%

0

0

0




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6,104,000

0.64%

0

0

0

杨广城

123,948,948

13.09%

0

0

0

合计

448,641,647

47.37%

125,056,096

27.87%

13.2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海通证券对新鸿辉实业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
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新鸿辉实业正在积极与海通证
券进行沟通,并将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努力避免被动减持情况的再次发生。


2、新鸿辉实业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相关方依法依规减持公
司股份,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新鸿辉实业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融资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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