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2 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份。后 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8.4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7、2021-018、2021-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 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8,412,7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82%,成交的最低价格6.30元/股,成 交的最高价格6.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22,007,801.3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行为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648,771股。由于回购上限控制不到位,股票回购操作人员 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截至第四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 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4,162,192.75股),超出119,315.25股,超出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的比例为0.8425%。该部分回购最低成交价6.67元 /股,最高成交价6.68元/股,累计超额回购金额为796,186.29元。 此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回购交易规则进行回购操作,截至公告披露日,近 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162,192.75股)。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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