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 : 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
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年 3月 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3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兴阳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兴阳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 3月 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 3月 17日 2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 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 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0年 3月 18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 2021年 3月 18日(即认购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后,投资者 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 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转换 转出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本基金,则其持 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 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转换业务 3.1基金转换费用 3.1.1基金转换费:无。 3.1.2转出基金费用:本基金无转出基金费用。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 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 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 后的余额。 3.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 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 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 购费用为 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 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最低为 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3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 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 购费用为 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 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 =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 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4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 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3.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 业务规则。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 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 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号东环广场 B座一层(100027) 5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号住邦 2000商务中心 1号楼一层 (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 103(100102) 电话:010-64709882 传真:010-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40层 02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层 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6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B区 4层 G05、G06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房 (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栋 1单元 14层 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 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4.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ib.com.cn 95561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jsbchina.cn 95319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wacaijijin.com 021-50810673 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www.tenganxinxi.com 95017 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baiyingfund.com 95055-4 7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howbuy.com 400-700-9665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123.cn 4000-766-123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400-877-3772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www.harvestwm.cn 400-021-8850 1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puyifund.com/ 400-080-3388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snjijin.com 95177 1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1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xincai.com 010-62675369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lufunds.com 400-821-9031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1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gccpb.com 4000-555-671 1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jd.com/ 95118、 400-098-8511 1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2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qiangungun.com 400-700-9700 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fund.sinosig.com/ 95510 2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amcfortune.com 400-817-5666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 执行。 4.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 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 各自规定为准。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官网( www.ChinaAMC.com)公 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查阅《华夏兴阳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也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了解 相关信息或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 8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 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9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