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20:45:33 中财网
原标题:名家汇: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
质押、再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

起始日

解除

质押日

质权人

程宗玉

是,为公司
控股股东

17,700,000

11.42%

2.70%

2020年3
月3日

2021年3
月12日

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质押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质押

起始日

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程宗


是,为公
司控股股


17,700,000

11.42%

2.70%

是,为
高管
锁定




2021年
3月12


2022年
3月12


深圳市
高新投
集团有
限公司

融资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本次展期
质押股数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质押

起始日

质押

原购回
日期

延期后
购回日


质权人

用途




程宗


是,为公
司第一大
股东

58,710,000

37.88%

8.96%

是,为
高管
锁定


2019

年11月
25日

2020年
11月
25日

2021年
11月25


深圳市
高新投
集团有
限公司

融资



四、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
量(股)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股)

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注1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程宗


154,985,096

23.66

76,410,000

76,410,000

49.30

11.66

63,241,697

82.77

78,575,096

100



注1:本处所指限售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154,985,096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3.66%。本次解除质押、再质押及质押展期后,程宗玉先生累计被质押
股份为76,4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3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86,566,373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85%,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 %。该事项系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仲裁委员会以合同纠纷为由对程宗玉先生提起仲裁,并向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根据财产保全申
请书作出裁定,由此冻结程宗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86,566,373股股份。


五、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及质押展期系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用于
偿还前期质押贷款、降低质押风险,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程宗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6,4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9.3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6%,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5,000万元。


3、程宗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程宗玉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其股份被冻结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目前程宗玉先生正在依法积极应对
中。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