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6:06:21 中财网
原标题: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
20
2
1
-
0
1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
董事
会及全体
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如山”)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合计持有展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793,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
。其中浙
江如山持有公司股份
3,10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
;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
4,692,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如山及杭州如山在公司
IPO
时的承诺:

在减持股份时,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
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浙江如山
计划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
1.0603
%
的股份,且不超过
3,101,500

,
杭州如山
计划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6041
%
的股份,且不超过
4,692,326
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如山高新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3,101,500


1.06%

IPO前取得:
3,101,500


杭州如山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4,692,326


1.60%

IPO前取得:
4,692,326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101,500


1.06%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4,692,326


1.60%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合计

7,793,826


2.66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796,500

0.27%

2020/3/19~

2020/9/15

6.48-6.60

2020-02-27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2,115,100

0.72%

2020/3/19~

2020/9/15

6.39-7.11

2020-02-27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5,031,400

1.72%

2020/3/9~

2020/9/5

6.07-6.28

2020-03-03

诸暨鼎信创业
投资
有限公司


5,432,000

1.86%

2020/9/14

~2021/3/13

8.18-10.11

2020-09-08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0

0.48%

2020/9/14

~2021/3/13

8.06-9.46

2020-09-0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浙江如山高
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不超过:
3,101,500


不超过:
1.0603%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3,101,500


2021/03/23~
2021/09/19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公司资
金需求

杭州如山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不超过:
4,692,326


不超过:
1.6041%

集中竞价减持,
不超过:
4,692,326


2021/03/23~
2021/09/19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公司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可根据股本变动对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股东
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
否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不含公开发售的数量,以
送股、转增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的
50%
;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在减持股份时,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二)减
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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