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A :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8:55:59 中财网
原标题: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A :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1104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顺泽回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2021年3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1年3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1年3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A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1044 01104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
期定额投资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2021年1月12日起生效,对
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止的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
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
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 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
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 每次申购基金
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
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1.2%
100万元≤M<200万元0.8%
200万元≤M<500万元0.4%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后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管理人
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
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在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只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及之后,才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和转换转出开始公告中规定。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时

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
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N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N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N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N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N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N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N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N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
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1年3月18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817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07335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009479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009480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0487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8773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9877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9414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321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8232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8233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9345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9346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9026
中银宁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566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7476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7477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7718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500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8202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8203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7752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7753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853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A类份额007708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C类份额007709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7318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029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952
中银中债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07035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6677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6678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421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690
中银双息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43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06224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568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159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274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545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67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4881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31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487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312
中银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80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694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769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3717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484
中银稳进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288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2462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1677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812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2413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2414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1235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06331
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63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96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572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010167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1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000699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805
中银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39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27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70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76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活期宝” ) 000539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中银活期宝、
中银薪钱包赎回转申购本基金,并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办
理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之间的相互转换,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
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
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
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
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
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
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2办理时间
自2021年3月18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办理机构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
的相关公告。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10元),其中通过本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10元)。在单笔最低金额不低于10元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能设置不同金
额标准,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
定扣款金额。

5.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
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5.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5.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5.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
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N基金销售机构
6.1N场外销售机构
6.1.1N直销机构
1.N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N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N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磊

6.1.2N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
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2N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1

3

18
日起,基



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
务电话:021-38834788N /N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
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
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
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
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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