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 601011 证券简称: 宝泰隆 编号: 临 2021 - 019 号 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股份 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公司控股股东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宝泰隆 集团 ” ) 持有公司 457 , 177 , 693 股 , 占 公司 总 股本的 28.49% , 截至本 公告日 ,宝泰隆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 质押 数量 (含本次) 为 322 , 520 , 000 股, 占 宝泰隆 集团 持有公司 股份 总额的 70.55% ,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10% 一、 控股股东 股份质押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接到 控股股东 宝泰隆集团 书面通知 ,获 悉其所持有 的 公司部分 无限售流通股 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办理了股份 质押 登记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 1 、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 为控 股股 东 本次质押股 数 (股) 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注明限售类 型)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 质押 融 资资金 用途 黑龙江宝 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 是 50 ,000,000 否 否 2021 年 3 月 17 日 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分行 10.94 3.12 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 50,000,000 - - - - - 10.94 3.12 - 上述 股份 质押事项为 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 分行 借款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 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期限为 24 个月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 被 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 2 、 股东 累计质押 股份 情况 截至 本公告日止 , 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 累计质押 股份 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 )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 (股)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 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已质押股 份 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未质押 股份 中 限售 股 份 数量 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黑龙江宝 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 457,177,693 28.49 272,520,000 322 , 52 0,000 70.55 20.10 0 0 0 0 合计 457,177,693 28.49 272,520,000 322 , 52 0,000 70.55 20.10 0 0 0 0 二、 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质押情况 1 、 控股股东 未来 半年和 一年 内将 分别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及对应融资 余 额 股东名称 质押数量 (股)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 对应融资余 额 ( 万元 ) 质押登记日 质押期限 黑龙江宝 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 66 , 00 0,000 14.44 4.11 10 , 000 2020 年 5 月 13 日 12 个月 17 , 00 0,000 3.72 1.06 3 , 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 12 个月 52 , 00 0,000 11.37 3.24 9 , 000 2020 年 9 月 24 日 12 个月 10,000,000 2.19 0.62 4,000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2 个月 合计 145 , 00 0,000 31.72 9.0 3 26 ,000 - -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向银行 借款 提供 股票质押 担保, 借款主要用于 补充 公司 流动资金 , 还款来源 为公司销售收入, 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 力, 不存在 偿债风 险。 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控股股东 宝泰隆集团不 存在 通过 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 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 3 、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1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 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 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 )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 司在产权、业 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 (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对 控股股东 宝泰隆集团 不存在需 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 、 公司 股东 股份出现 被强制 平仓或强制 过户风 险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一年三月十八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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