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6:56:05 中财网
原标题:节能国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1-012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国祯”)于
2020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换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ETF)方式减持不超过33,975,437股节能国祯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不超过5%。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号)。


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长江环保集团以及三峡资本《关于节能国祯减持
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截至本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
长江环保集团以及三峡资本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06,487股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东: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合计减持公司4,906,487股,
其中长江环保集团减持2,127,820股;三峡资本减持2,778,667股。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

股数(股)

减持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占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
比例(%)

长江环
保集团

集中竞


2020年9月18
日-2020年10
月21日

10.28

2,127,820

0.30

0.31

三峡资


集中竞


2020年9月18
日- 2020年11
月23日

10.48

2,778,667

0.40

0.40





注: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以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截止2021年3月17
日的数据。其中:公司总股本为698,960,351股,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2,258,113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
回购专
用账户
股份后
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
回购专
用账户
股份后
总股本
比例(%)

长江环
保集团

合计持
有股份

35,037,934

5.15

5.15

32,910,114

4.71

4.72

其中: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35,037,934

5.15

5.15

32,910,114

4.71

4.72

有限售
条件流
通股

0

0

0

0

0

0

三峡资


合计持
有股份

42,909,010

6.3

6.31

40,130,343

5.74

5.76




其中: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42,909,010

6.3

6.31

40,130,343

5.74

5.76

有限售
条件流
通股

0

0

0

0

0

0





注:(1)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在计算减持后数量、比例时,总股本以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截止2021
年3月17日的数据。


二、结束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33,975,437股,截至本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累计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4,906,487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已实施结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上述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节能
国祯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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