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2%暨减持计划进展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7:50:38 中财网
原标题:激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2%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2%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TB Material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告,持公司股份20,037,61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1%)的股东TB Materi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TB”)
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2021年1月26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656,015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TB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2%暨减持计划进展
的告知函》,香港TB于2021年3月18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以29.73
元/股的转让价格转让3,830,025股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
的2.47%。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TB Material Limited

住所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
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3月18日




股票简称

激智科技

股票代码

300566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383.0025

2.47%

合 计

383.0025

2.4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003.7615

12.91%

1,620.759

1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3.7615

12.91%

1,620.759

1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告,香港TB拟
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2021年1




月26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656,015股,即本次拟减
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


香港TB于2021年3月18日完成股份协议转
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以29.73元/股的转让价格转
让3,830,025股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占
公司总股本的2.47%。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
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香港TB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2%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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