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港: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港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7,773,9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3%)的股东王刚 先生存在股票质押违约,经法院司法调解由质权方实施违约处置,因此存在被动 减持情形,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 王刚先生递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刚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773,98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8.23%。王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7,683,04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占公司总股本的8.22%;累计被司法冻结 的数量为47,773,98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23%; 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47,773,98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8.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因王刚先生办理的股票质押业务出现逾期违约,经法 院司法调解,由质权方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 资担保”)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涉及股份总数为300万股,其中14.45万股已于2021 年2月25日完成减持(详见2021年3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公告》),本次被动减持涉及股份总数为 285.55万股。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王刚先生作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 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2,855,500股,占王 刚先生所持股份比例的5.98%,公司总股本的0.49%。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 6、本次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刚在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 组时对股份减持所作承诺、其他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①股份限售承诺:王刚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分两期解锁:第一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王刚 已履行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 额的25%;第二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王刚已履行全 部业绩和减值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②其他承诺:王刚作为公司副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及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王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已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和2019年5月3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王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王刚先生本次被动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及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公告所指的被动减持未能有效解决王刚先生质押股票逾期的违约问 题,后期仍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公司将督促王刚先生尽快解决质押股票违约问 题,并及时披露相应进展。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将拍卖、变 卖王刚持有的公司股票32,827,54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8.71%,占公司总 股本的5.66%。如果本次拍卖成功,将导致王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再次出现被动 减持的情形。 6、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