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企业优选混合A : 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招商企业优选混合A : 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 1月 19日 《关于 准予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 许可 【 2021】 154号文 ) 注册 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 股指期货 、 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 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 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 风险主要包括资 产风险以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 ,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 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股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 能及时卖出 ,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 等 , 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部分 。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如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 、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 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 或 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 规定网站 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 基金终止 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 可 以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 言 ................................ ................................ ... 5 二、释 义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 29 七、基金备案 ................................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 34 九、基金的投资 ................................ .............................. 45 十、基金的财产 ................................ .............................. 52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 .......................... 53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0 十四、基 金份额的登记 ................................ ........................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5 十七、侧袋机制 ................................ .............................. 71 十八、风险揭示 ................................ .............................. 7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8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23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 《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编写 。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关系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指《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招商 企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24、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 计算、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4、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 ”)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 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 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60、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 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3、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 RMB1,310,000,00 0 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 2002 年 12 月,公司由招商证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0% ,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 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10% 。 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 11. 7% 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 %,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2017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 2002 年 4 月 9 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年 9 月 22 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年 11 月 17 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 600999 ); 2016 年 10 月 7 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 公司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核 心价值观,努力 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 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 1995 年 4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至 2013 年任 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13 年至 2015 年任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至 2017 年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招商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9 年 4 月起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理财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 司董事长, 2018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2020 年 11 月起兼任领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11 月先后在蛇口工业区商业服务公 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作。 1993 年 12 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 券营业部交易员、市场拓展部副主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渠道管理部 总经理,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负责人。 2019 年 5 月起兼任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 海安支行工作。 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1998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天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8 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0 7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 2020 年 3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Young , 1995 年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 9 月退休前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康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 有限公司、南顺(香港)集 团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 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宁女士,博士研究生。 1989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 助教、讲师。 199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 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 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中国 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 20 17 年 5 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邹胜先生,管理学硕士。 1992年 12月至 1996年 12月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历任电 脑工程部经理、系统运行部经理。 1996年 12月至 2017年 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系统 运行部副总监、武汉中心主任、创业板存管结算部副总监、电脑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其中 2013年 4月至 2017年 2月兼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 3 月起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上海华锐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锐分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分 布式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火纹区块链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协和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 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平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深圳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协 会联席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周语菡女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自 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以及自 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自 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以及自 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 年 9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商银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11 年 11 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起任招 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 2016 年 2 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 总部副总裁兼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 2018 年 1 月起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 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先后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市场 推广部总监、首席市场官兼银行渠道业务总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 总监,现担任公司首席 营销官,协助管理营销中台,并担任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2014 年 4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李扬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 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监事 。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青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门海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 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 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兼任招 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 2001 年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年 2 月加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 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 4、 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付斌先生,理学硕士。 2008年 1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09年 8月 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14年 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 管理四部总监助理兼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年 1月 14日至今)、 招商丰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9年 3月 19日至今)、招商核心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9年 12月 17日至今)、招商景气优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20年 11月 18日至今)、招商兴和优选 1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21年 2月 1日至今)、招商盛洋 3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21年 2月 3日至今)。 拟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王小青、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 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副总经理杨渺、基金经理白海峰、固 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马龙、投资管理四部总监助理付斌。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季度、 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 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 1)承销证券; (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 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 述 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 7)泄 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 基金管理人 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不泄 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 五 )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 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 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 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 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 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 : 监察稽核部门 负责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 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 节。 (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 风险防范措施。 (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 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 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 三道监控防线。 B.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 账 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 账 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 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 报告; b.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 监察稽核部门 报告, 监察稽核部门 向 总经理、督 察长分别报告; c.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 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如 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 监察稽核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 10月 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 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年开展资产 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 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年更 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 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 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 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 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 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 分局 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 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 委书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 长。 潘卫东,男, 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经 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 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 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 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 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 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0年 9月 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9066.66亿元,比去年 末增加 50.5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六十一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 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 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博时安丰 18个月基 金( 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 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基 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 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封闭式基金、 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 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 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 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元一 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 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广发汇瑞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 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 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 合基金、中欧 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 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 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 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 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 置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 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 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证 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 3- 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 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 1- 3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寿安保安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 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 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 证 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 1-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 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 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债 3- 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 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 MSCI中国 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稳欣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 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 0- 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 63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 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 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 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 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债 - 0- 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 FOF)、鹏扬景恒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 1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 1- 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 1- 3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中欧真 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 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中债 1- 5年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 3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 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中债 1- 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 1- 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3- 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锦润 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 恒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 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泰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 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 87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 7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信保诚景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乐盈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泰博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 8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 86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丰 39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 63个月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 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 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 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 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 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 从事资产托管各级 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 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 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 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 括: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4)《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 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 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 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 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 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 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 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 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7- 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 400- 887- 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 ( 0755) 83076995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李璟 招商基金 机构业务 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 010 )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 021 ) 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 0755 ) 83190401 联系人: 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具体 非直销销售机构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 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刘辉 电话:( 0755) 83196445 传真:( 0755) 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