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丰盛稳定A :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一号)
原标题:招商丰盛稳定A :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一号)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二一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21 年 03 月 06 日 重要提示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关于核准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 3月2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6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目录 §1 绪言 ................................ ................................ ................................ ................................ ............. 4 §2 释义 ................................ ................................ ................................ ................................ ............. 5 §3 基金管理人 ................................ ................................ ................................ ............................... 10 §4 基金托管人 ................................ ................................ ................................ ............................... 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0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 ............................... 41 §8 基金的投资 ................................ ................................ ................................ ............................... 51 §9 基金的业绩 ................................ ................................ ................................ ............................... 63 §10 基金的财产 ................................ ................................ ................................ ............................. 65 §11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6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1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3 §14 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 75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 77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8 §17 风险揭示 ................................ ................................ ................................ ................................ . 84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9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1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1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22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4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6 §24 备查文件 ................................ ................................ ................................ ............................... 127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 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 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 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 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买 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 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业绩考核周期: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业绩考核周期为一 年,若业绩考核周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 长率持续一段时间触发本基金管理人事先设 定的阀值,则本业绩考核周期提前结束,新 的业绩考核周期在前一周期结束后的次日开 始; 年度对日: 指业绩考核周期起始日在下一日历年度中的 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 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赎回: 指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 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 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 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核 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3年任 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至2017年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招商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起兼任领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后在蛇口工业区商业服务公 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 券营业部交易员、市场拓展部副主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渠道管理 部总经理,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负责人。2019年5月起兼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 海安支行工作。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 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8 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Ernst&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 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南顺(香港) 集团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 会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宁女士,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 助教、讲师。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 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2012 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 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2017年5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邹胜先生,管理学硕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历任电 脑工程部经理、系统运行部经理。1996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系统 运行部副总监、武汉中心主任、创业板存管结算部副总监、电脑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4月至2017年2月兼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 月起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下属公司上海华锐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分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 分布式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火纹区块链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协和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 圳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平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 协会联席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周语菡女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自 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9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商银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2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 总部副总裁兼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 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先后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市 场推广部总监、首席市场官兼银行渠道业务总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现担任公司 首席营销官,协助管理营销中台,并担任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4年4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监事。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青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 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 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 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兼任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3. 2.4 基金经理 王奇玮先生,硕士。2011年加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曾任分析师、高级分 析师、资深分析师,食品饮料小组组长;2014年12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 究部高级研究员,现任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11月30日至今)、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9年6月22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吕一凡先生,管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12 月31日;何文韬先生,管理时间为2014年4月8日至2019年6月22日;梁亮先生,管理 时间为2014年4月8日至2015年8月14日。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王小青、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 部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副总经理杨渺、基金经理白海峰、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马龙、投资管理四部总监助理付斌。 3.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5 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 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 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 查情况等。 (3)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 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 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 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 度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 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 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 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 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 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 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 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 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 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 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 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 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B.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 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 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 效性。 §4 基金托管人 4.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4.2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4.3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8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831只, QDII基金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4.4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4.5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息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 95319 联系人:周妍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电话: 020- 38321497 联系人:陈泾渭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 96067 联系人:吴骏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80585939 联系人:李仙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961122 联系人:李燕红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彭寿斌 电话: 0411- 82356695 联系人:朱珠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87050038 联系人:印萍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电话: 0571- 87659056 联系人:唐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电话: 95580 联系人:王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 95588 联系人:谢宇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电话: 95599 联系人:贺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 95566 联系人:张建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58781234 联系人:王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 0755) 83198888 联系人:季平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电话:( 021) 61618888 联系人:赵守良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95511- 3 联系人:赵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客服电话: 95548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客服电话: 9539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 室、 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 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 400- 990- 882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 通)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 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 95548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 经贸中心办公楼 47层 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经贸 中心 48楼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王鹏宇 客服电话: 40018- 400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服电话: 4008- 888- 10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 大厦 40- 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客服电话: 4008- 32300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号 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号 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客服电话: 400- 820- 9898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富里昂证 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客服电话: 400- 820- 599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联讯证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号广播电 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 广核大厦北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客服电话: 9556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客服电话: 953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 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 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蔡宇洲 客服电话: 400910116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 世贸中心 A 座 F12、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服电话: 4007- 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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