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杭州柯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原标题:杭州柯林:杭州柯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 (六)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作为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柯林电气 ” 、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本保荐机构 ” 、 “ 保荐机构 ” 或 “ 浙商证券 ” )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 “ 《证券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保荐管 理办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 《科 创板管理办法》 ”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 —— 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证监会 ” )、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 “ 交易所 ”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指定 周旭东、孙伟 作为 柯林电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 上市 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周旭东 先生, 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201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 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顺鑫农业( 00860 ) 204 年配股、华菱管线( 00932 ) 204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津滨发展( 00897 ) 20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国恒铁路( 00594 ) 2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大东南( 00263 ) 2010 年、 20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安纳达( 002136 ) 20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向日葵( 301 )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银江股份( 3020 ) 2013 年重 大资产重组、 江特电机( 002176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兴源环境( 3026 )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主办人、 得邦照明( 60303 )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 汉嘉设计( 30746 )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及 越剑智能( 603095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 孙伟女士 , 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 2012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汉嘉设计( 30746 ) 2018 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越剑智能( 603095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兴源环境( 3026 )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 、汉嘉设计( 30746 ) 2018 年重大资 产重组的项目主办人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 黄杰,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 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得邦照明( 60303 )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围海股 份( 002586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向日葵( 301 ) 2019 年 重大资产重组、 华数传媒(000156)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 钱红飞、高小红、李祖逊、沈旸、俞琦超 上述人员均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KELIN ELECTRICO., LTD. 注册资本 4,192.5 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东 成立日期 202 年 12 月 12 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 日 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 - 41 号 7 幢 6 层 邮政编码 3101 联系电话 0571 - 88409181 传真 号码 0571 - 8897257 互联网址 ww.kelinpower.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人 徐学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电话 0571 - 88409181 (四) 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1、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的关联关系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之间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 2、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 、内部审核程序简介 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部审核程序,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制定的。具体有以下控制程 序: ( 1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核查 本保荐机构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 “ 投 行质控部 ” )对投资银行 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投行质控部通过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实施贯穿全 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最大程度前置风险控制工作,履行对投资银行 类项目质量把关和事中风险管理等职责。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内核 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 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 2 )合规审查 合规部门(或专职合规人员)对投行项目的协议和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审查。 ( 3 )内核机构核查 本保 荐机构设立非常设机构内核委员会和常设机构投资银行内核办公室(以 下合称 “ 内核机构 ” )履行对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程序。内核机构通过介入主要 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对投 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 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本项目申报材料经公司内核委员会 和内核办公室最终审议通过后对外报送。 20 20 年 5 月 14 日,浙商证券在杭州召开了内核会议,审议 杭州柯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参加会议的内核 委员会成员 应到 9 人, 9 人参加表决,符合内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内核会议同意保荐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 、浙商证券的内核意见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申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材料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重大遗漏;同意保荐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根据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本保荐机 构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 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 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一)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20 20 年 3 月 2 5 日 召开的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 < 杭州柯林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 20 20 年 4 月 12 日 召开 的发行人 20 20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就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会议案、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通过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 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并实现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健 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发行人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 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项目实施后有利于 发行人扩大主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 科创板管理办法 》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因此 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 范制度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 间已建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 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公司治理架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效运作。发行人目前有 7 名董事,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 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行人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是由股东代表选任的监事, 1 名是由职工代 表选任的监事。 根据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会计师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 1 〕 3 19 号) 、发行 人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 条 第一款 第 (一) 项的规定。 2 、发行人 具有持续 经营 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发行人 的说明、发行人 会计师 天健 所 出具的 《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2 1 〕 318 号) 、发行人正 在履行的重大商务合同 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净资产规模逐年增长 ,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201 9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20 年 12 月 3 1 日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15,029.12 万元、 23,979.49 万元 及 34,560.01 万元 ,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201 8 年、 201 9 年 及 2020 年 度 净利润分别为 6,925.97 万元、 8,950.36 万元 及 10,580.53 万元 ,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6,368.02 万元、 8,380.68 万元 及 9,836 . 33 万元 。 综上所述,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 经营 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 条 第一款 第 (二) 项的规定。 3 、发行人 最 近三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 天健所 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0 〕 318 号) ,天 健 所 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 2 月 3 1 日 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 2020 年 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 。 4 、 发行人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 发行人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查询相关信息检索平台、获 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律师大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 本 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 第一款 第(四)项的规定。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 科创板管理办法 》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科创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通过对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设立及历次变更登记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历次 “ 三会 ” 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涉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的股东大会议文件、董事会议文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 历等进行查阅,对公司员工进行访谈,以及与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等进行讨论和沟通,本保荐机构认为: ( 1 )发行人系 2015 年 10 月 30 日经发行人前身 杭州柯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做出 股东会决议,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 5 年 1 0 月 31 日公司账面净资产 38,847,263.59 元为基数,整体折合为发起设立时的股本 3 , 0 00 万元,其余净资产 计入资本公积,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 日, 发行人在杭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91301074509737XA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 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2 )发行人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续经 营时间 3 年以上,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 终止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科创板管理办 法》第十条的规定。 2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通过 查阅和分析天健 所 出具的 《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20 〕 3 18 号) 、《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0 〕 3 1 9 号) 、 发行人 重要会计科 目明细账、财务 制度、重大合同、银行对账单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 1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发行人内部控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通过走访发行人业务经营场所,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 资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合同、实际控制人出 具的承诺、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董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历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 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 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 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 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 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通过查阅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的承诺函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 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 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要求 1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8 年修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智能感知与诊 断预警装置属于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 之 “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 之 “2.1.3 智能测 控装备制造 ” 的 “ 其他智能监测装置 ” 。根据科创板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处智能制 造装备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 定》第三条(一)中所规定的 “ 高端装备领域 ” 之 “ 智能制造 ” 行业领域 。 2 、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规定 ( 1 )研发投入符合相关指标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308.17 万元及 1,760.07 万元 及 2,158.31 万元 ,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6% 、 8.7% 和 9 .10 % ,均超过 5%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5% 。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 定》第四条(一)的规定。 ( 2 )专利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截至本 发行保荐书 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61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5 项,软件著作权 1 03 项,公司形成主 营业务收入 的发明专利超过 5 项 。 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 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 第 (二) 项 的规定。 ( 3 )营业收入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201 8 年度至 2020 年度 ,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6,232.9 万元 、 20,061.54 万元 和 23,71.73 万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0.86% ,超过 20% ,因 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 条(三)的规定。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业务区域高度集中、对国网浙江高度依赖的风险 公司立足于智能电网领域,聚焦电气设备健康状态的管控装置和平台建设, 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以及从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省实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0.56% 、 89.7% 及 83.32% ,其中向国网浙江销售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10% 、 85.49% 及 40.56% , 存在业务区域高度集 中,对国网浙江依赖较高的风险。如果 国网浙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国网浙江减少或停止与 公司的业务合作,导致公司在浙江省市场份额下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 受到 不利影响。 (二)浙江省外业务开拓力度有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浙江省市场的现象,公司在开拓浙 江省外业务时,公司作为新的市场进入者,在产品知名度、市场熟悉度上处于相 对弱势,此外还可能会面临公司服务团队人手不足从而无法展开充分有效的售前 推介和售后维护工作、客户所在省电力公司投资力度较小等多种障碍,从而导致 浙江省外业务开拓力度有限的风险 。 (三)国家电网及各省公司采购模式发生变动的风险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通则》相关规定,国家电网系统内一般实 行总部和国网省公司及其同级主体的两级集中采购制度,按照物资采购目录划分 两级采购权限。现阶段,公司电气设备健康状态智能感知与诊断预警装置产品属 于国网省公司采购权限范围。 如未来国家电网调整上述采购模式或采购权限,将 公司产品采购权限调整至国家电网总部,则公司可能不能快速适应新模式、新权 限的变化,从而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通过集成商间接获取订单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成商间接参加国家电网电商化采购实现的销售收入金 额较高,分别为 2,629.69 万元、 13,547.51 万元及 14 ,560 . 6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16.20% 、 67.53% 及 61. 41 % 。该种销售模式下公司无法直接参与 招投标,主要通过集成商间接获取订单,如公司与集成商持续、稳定的合作模式 发生变化,亦或是国家电网电商化采购的模式发生变化,短期内公司可能因不能 快速适应而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 料主要为传感器类、整机组件、集成电路、箱体柜 体类、电线电缆类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 65.56% 、 67.91% 及 73.13 % ,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主要原 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将会受 到不利影响。 (六)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 ,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上半 年实现的收入较少,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多。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804.74 7.61 2,523.83 12.58 1,491.03 9.19 第二季度 3,035.9 12.80 2,057.08 10.25 969.78 5.97 第三季度 3,506.76 14.79 3,16.02 15.53 2,828.38 17.42 第四季度 15,364.24 64.80 12,364.61 61.63 10,943.80 67.42 合计 23,71.73 10 20,061.54 10 16,232.9 10 [ 注 ]: 上表分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公 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七)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东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71.97% , 包括直接持有公司 59.72% 的股份以及通过广意投资控制公司 12.25% 的股份。本 次发行完成后,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东合计控制公司 53.98% 的股份,公司 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高。公司控股东、实际控 制人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施加重 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进一 步扩大,预计新增产能为 6,60 套 / 年,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电力产业政 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状况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增速低于预期,则可能面临 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对 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 “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 和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建成后,每 年新增折旧和摊销 2,701.15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低于 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将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的行业发展情况 ( 1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能电网行业 电力系统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工作系统,由发电环节、输电环节、变电环节、 配电环节及电力用户组成,发电环节和用户环节之间的网络和设备称为电网。电 网包括着庞大的设备体系,不会因为个别设备的故障而停止工作。有些设备出现 问题时不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但有一些重要的设备出现问题时,可能会直 接导致电力系统的中断,需要立刻对设备进行检修。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能电网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对电力系统中输电、变 电、配电环节的电气和机械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通过各类传感器获取其 运行状况、运行质量的相关信息,动态跟踪各种劣化过程 的发展状况,根据专家 诊断系统提前预警故障。智能化监测可以使电气设备在可能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 到影响正常工作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从而保障整个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 定性和可靠性。 ( 2 )近年来智能电网投资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① 智能电网概述 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 进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 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 济、高效运行,使得电网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部分自愈,抗压性强,能够适应各类 能源随机接入等。智能电网结构图如下: 209 年 5 月,国家电网公司首次提出 “ 坚强智能电网 ” 概念。 2010 年 3 月, “ 加 强智能电网建设 ” 被写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国家 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先后制定了发展规划。 ② 智能电网是电力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投资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智能电网已成为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应对环境变化、发展绿色经济、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世界各国制定出台了规划、政策,采取具体行动, 加快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和产业发展。 2017 - 202 年期间,全球智能电网投资将由 208.3 亿美元增至 506.5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40% 。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 2010 年 3 月发布的《国 家电 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修订 稿)》,将 “ 坚强智能电网 ” 的建设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 2016 年至 2020 年为 引领提升阶段, 坚强智能电网 各环节智能化投资及比例如下: 单位:亿元 环节 2009 年-2010 年 2011 年-2015 年 2016 年-2020 年 合计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发电 6 1.9% 28 1.6% 25 1.5% 60 1.6% 输电 22 6.6% 91 5.2% 125 7.2% 239 6.2% 变电 17 5.0% 365 20.9% 366 20.9% 748 19.5% 配电 56 16.4% 380 21.7% 456 26.0% 892 23.2% 用电 101 29.5% 579 33.1% 505 28.9% 1,185 30.8% 调度 33 9.6% 62 3.5% 52 2.9% 146 3.8% 通信信 息平台 106 30.9% 244 14.0% 221 12.6% 571 14.9% 合计 341 100% 1,749 100% 1,750 100% 3,841 100% 资料来源:国家电网 智能电网投资范围广、覆盖地域范围大、包含的电力环节长、涉及产品类 众多,公司产品属于智能电网投资中输电、变电、配电环节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在线监测类。智能电网的大力发展,需要大量的配套智能化监测设备。 ( 3 )泛在电力物联网将成为智能电网建设的新周期,计划 2021 年初步建 成, 2024 年内全面建成 2019 年初,国家电网提出打造 “ 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 ” 企业,建设运营 好 “ 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 ” ,即 “ 三型两网 ” 发展战略。 2019 年 4 月,《泛 在电力物联网 2019 年建设方案》发布; 2019 年 10 月,《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 2019 》发布,对电力物联网的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电力物联网是在当前智能电网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电网信息化的建设,电力 物联网本质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电力物联网大范围的投资包括感知 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其中感知层是对现有电网设备投资的全覆盖,网 络层和平台层则会增加新的内涵,而应用层未来则是基于电力大数据增值服务的 应用场景。 根据《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 2019 》,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到 2021 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基本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贯通, 初步实现统一物联管理,各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具备基本功能,支撑电网业 务与新兴业务发展;到 2024 年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全面实现业务协同、数据 贯通和统一物联管理,公司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具备强大功能,全面形成共 建共治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 2 、电气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行业发展情况 ( 1 )输变电监测行业概况 ① 电力设备的检修模式 电力设备的检修模式的发展大致可以分 为三个阶段:事故检修 - 定期检修 - 状 态检修。事故检修是 20 世纪 50 年代以前主要采取的方式,即在设备发生故障或 事故以后进行检修;定期检修是一种基于时间的检修,其理论依据是:设备能通 过定期检修,周期性地恢复到接近新设备的状态;状态检修是通过对设备状态进 行监测后根据其健康状态安排检修的一种策略,是按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来决定 检修时间与部位,针对性较强,且经济合理。 ② 电力设备监测的方式 电力设备监测的手段主要包括带电检测、在线监测和离线检测等三种。其中, 带电检测是指对运行状态下的电力设备状态量进行现场检测,例如巡检人 员使用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进行温度检测、巡检机器人对电力设备的红外检测等;在线监 测一般采用相关设备或仪器,安装在被监测的设备上,用来对被监测设备进行不 间断实时在线监测,如对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的监测;离线检测一般通过定期对 停止运行的设备进行规定项目的检查,发现设备的问题和隐患。带电检测、在线 监测一般与状态检修模式相匹配;离线监测则与被动检修、定期检修的模式相匹 配。 ③ 输变电监测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设备数量急剧增加。技术水 平的提高、运行标准要求的日趋严格以及电网智能化发展的快速推 进,使得传统 的电力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已不能适应电力网络和企业发展方式的需要;并且,输 变电设备是电网公司的重要固定资产,如何与时俱进的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对电 网公司意义重大。因此,状态检修模式获得电网公司的全面推广,从而输变电监 测行业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美国电力研究院(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EPRI)和施工规范协会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institute,CSI)的统计数据表明,在电力系统实施状 态检修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 2%~10%,节约检修费用 25%~30%,延长设备使用 寿命 10%~15%。 鉴于此,我国从“十一五”时期开始,逐步加大对电力设备监测技术的研发和 试点力度,为全面推广实施状态检修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智能电网建设的不断 深入,作为智能化基础的输变电监测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 ( 2 ) 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① 变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变电站的改造与新建项目中,可以实现变电 站内主要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的在线监测和故障预警,使得设备检修从人工化、 定期化向自动化、状态化过渡,是智能变电站与传统变电站最核心的区别之一。 根据前瞻研究院《 2020 - 2025 年中国智能变电站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 析报告》的测算分析, 2020 - 2025 年中国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的市场需求量 预测如下: 项目 110kV 220 kV 330 kV 500 kV 750 kV 合计 新增智能变电站数量(座) 2,088 1,986 315 1,406 592 6,386 每个新增变电站的在线监测系统价格 (万元/座) 300 600 1,200 1,400 1,600 - 新增在线监测系统市场容量(亿元) 62.64 119.16 37.80 196.84 94.72 511.16 项目 110kV 220 kV 330 kV 500 kV 750 kV 合计 改造智能变电站数量(座) 354 530 56 74 - 1,014 每个改造变电站的在线监测系统价格 (万元/座) 100 400 600 700 900 - 传统变电站改造的在线监测系统市场 容量(亿元) 3.54 21.20 3.36 5.18 - 33.28 在线监测系统总需求量(亿元) 66.18 140.36 41.16 202.02 94.72 544.44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 浙江区域。 根据国网浙江需要监测的存量电气设备基础数据测算,公司产品在浙 江省内的未来市场空间约为 53.95 亿元。 ② 输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公司输电类产品主要安装于电缆线路,根据《 2018 年电力工业统计资料汇 编》,截至 2018 年,全国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共计 1,35,928 千米,全国输电线路 杆路长度共计 1,141,657 千米,电缆线路长度等于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减去输电线 路杆路长度,共计 194,271 千米,其中浙江省内的电缆线路长度共计 17,469 千米。 按照每 50 米安装一套公司监测装置,每套监测装置单价 18 万元 进行预测,公 司产品未来全国市场容量约为 69.38 亿元,浙江省内市场容量约 62.89 亿元。 目 前, 公司聚焦变电类产品,输电类产品销售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 ,未来发 展潜力较大 。 ③ 配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2015 年,国家能源局在印发的《配电 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 - 2020 )年》 中明确提出: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 2015 - 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从配电网投资力度来看, 根据《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19 》,全国 配电网投资 一直处于稳中有升趋 势, 2018 年,全国完成 配电网投资 3,064 亿元,同比增长 7.8% 。目前 ,公司 聚 焦变电类产品,配电类产品销售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 ,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3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020 年 6 月 15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京举行 “ 数字新基建 ” 重点建设任务 发布会暨云签约仪式,面向社会各界发布 “ 数字新基建 ” 十大重点建设任务, “ 电 力物联网 ” 是其中之一。 国家电网将建设覆盖电力系统各环节的电力物联网,推动电网感知测控边界 向电源侧、客户侧和供应链延伸,提升电网、设备、客户泛在互联和全息感知能 力,打造精准感知、边缘智能、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智慧物联体系和应用生态, 年内建成统一物联管理平台,打造输电、变电、配电、综合能源、供应链等 5 类智慧物联示范应用。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与鼓励的背景下,数字新基建、电力物联网将为电力设 备监测行业带来广泛投资机会,行业发展前景 广阔。 (二)发行人市场地位及行业竞争情况 1 、市场地位 公司从 2002 年开始一直深耕于智能电网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公 司紧密结合电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形成了覆盖“输电、 变电、配电”全链路及“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全电压等级的数十种系列产品, 可为客户提供契合其需求的个性化综合解决方案,其中变电类电气设备智能感知 与诊断预警装置是公司的核心优势产品。 公司是一家技术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制定主营业务领域 6 项行业标 准。公司作为主要单位完成了浙江省内首座设备感知泛在物联变电站;公司整体 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2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 划;1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除此之外,公司 还承担了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 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电网公司科学进步三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 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专利奖一等奖,浙江电力科学 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在高压级以上变电类电气设备智能监测领域处于 行业先进水平。 2 、 行业内主要企业 ( 1 )市场竞争格局 行业内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接近的国内企业有理工环科、红相股份、中元股 份、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外企业有英国 DMS 公司、 英国 EA 公司等。 ( 2 ) 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① 国内企业情况 A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理工环科;证券代码: 00232 )成立于 2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96,62,205 元。理工环科是专注于智慧环 保与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产品有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 测系统、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等。理工环科是国家 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变电设备在线监测标准起草单 位、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相关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 B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相股份;证券代码: 30427 )成立于 205 年 7 月,注册资本 352,586,786 元。红相股份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 力于电力系统状态检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能够为客户提供电网状态检修和智能 化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检测及电力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在澳大利亚和中国设有产品生产 基地和技术研究所,为 世界各地的电力客户提供咨询、产品及服务,致力于智能变电站和智能电网运行 状态检修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经营 。 C 、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元股份;证券代码: 3018 ) 成立于 201 年 11 月,注册资本 482,517,536 元,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网、医疗健康 业务和产业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智能电网方面,围绕智能变电站、智能配电提 供产品和服务;医疗健康方面,以医疗信息化及临床体外诊断相关产品及服务为 基础,提供数字化医院、健康城市、个人健康医疗信 息化和医疗检验设备、体外 诊断试剂等产品和服务,打造完整的医疗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和临床诊断实验室 解决方案 。 D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武汉南瑞 ” )成立于 19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1,60 万元,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 范围涵盖智能电网运维产品与服务、电力新材料、节能与工程服务、智能电气设 备四大领域,是专业从事智能电网输变电相关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服务 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南瑞已形成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重、新技术装备与工程 项目并举的多元支柱产业体系,具备输变电及配电工程总包建设、新能源工程总 包建设和实验室工程总包建设能力,产品与服务已广泛应用到电网、石油石化、 市政、军工等多个领域 。 ② 国际企业情况 A 、 英国 DMS 公司 英国 DMS 公司位于英国格拉斯哥,是向 GIS 原始设备制造商和主要电力公 司提供局部放电监测系统与服务的供应 商,已有 20 多年的历史。 DMS 开发了世 界上第一个商用超高频连续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并继续引领这一领域的最新先进 技术。 209 年, DMS 被全球领先的智能公用事业资产状况监测提供商 Qualitrol LLC 收购 。 B 、 英国 EA 公司 EA Technology 成立于 196 年,最初属于英国当时的国有电力系统的一部分, 190 年英国电力行业进行了私有化, EA Technology 从国有体系中拆分出来,成 为了独立机构。公司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预防局部放电故障、故障定 位、设备状态评估、智能电网服务、产品性能最大化 、低电压解决方案等 。 3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注重技术研究与行业发 展趋势、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公司在专注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及控制技术研 究的同时,依托自身较为完善的服务团队,通过售后技术支持和产品维护服务与 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客户关于产品的使用评价及需求变化,不断对产品 的技术和性能进行改进和升级,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 ( 1 )竞争优势 ①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领域,依托多年积累的技 术储备和行业经验,已形成较为成熟和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体系,具 备了为用户在输变电及配电等环节提供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整体解决方案的能 力。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设备及系统 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上述各层级硬件软件产品整合成面向电力监测 应用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对整个变电、输电、配电领域状态全面感知、信 息高效处理 。 A 、 先进 的行业技术和丰硕的研发成果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根本,多年来专注 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 测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多项产品技术已处于行业 先进 水平。 公司的电流互感器过电压宽频域在线监测装置及声电感知变压器绕组变形在线 诊断系统已应用于浙江省内首座物联网变电站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10 千伏袁花 变泛在电力物联网试点工程 ” ,中国电机工程协会认定该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际 先进水平。 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 先进水平 。 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已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计量中心、国家电力 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多家权威机构的认证,并且参与制订了 6 项行 业标准。公司 “ 变电设备状态监测 系统 ” 及 “ BLJK 系列变压器智能监测控制系统 ”2 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 局部放电特高频( UHF )分析诊断系统 ” 被列 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 局部放电特高频 ( UHF ) 在线分析诊断系统 ” 获得了国 家科技型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除此之外,公司还承担了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目 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电 网公司科学进步三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网浙 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专利奖一等奖,浙江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 行业认可度较高 。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 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61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5 项,软件著作权 103 项,公司较强的 研发能力、 丰富的研发经验是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B 、 完善的研发体系与研发模式 公司已成功通过了 ISO9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完 善的研发管理体系。 截至 20 20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 91 名 ,同时设 立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杭州市高新技术研 发中心、杭州市级院士工作站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报告期内, 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26% 、 84.8% 、 84 . 82 % ,具 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交互式研发、产学研一体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在积极研发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领域核心技术的同时,注重与客户的持续沟 通,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不断开发贴合客户实际需求且符合行业趋势的新产品, 同时不断加强与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电科院等一流高校、电力科研院 所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重视自身技术积 累的同时,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深入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技术能力及技 术储备 。 ② 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具有多元化、系列化、个性化的优势。现阶段公司已形成了针对全 链路、全电 压等级电气设备健康状态感知与诊断预警的数十余种产品,应用功能 丰富、运行质量稳定、诊断结果精准,从而形成良好的品牌与核心竞争力。 相对于传统电力监测设备的故障后诊断、线下停电检测、定期检测、监测状 态量单一等不足,公司的主要产品能为客户提供故障前预警、带电状态下远程监 测、全天候实时监测、多种算法深度数据分析、多维度同时刻监测等功能,公司 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产品性能可靠稳定,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 ③ 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经营和积累,公司凭借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稳定可靠的产品 质及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与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及其他方式获取业务。多年来,随 着公司与客户长期磨合以及对客户实际需求不断深入的了解,公司售后服务体系 得到的不断完善,产品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也不断的提升。公司优质 客户对产品的持续使用和反馈帮助公司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亦成为 公司继续改进自身产品和服务的动力来源 。 ④ 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电气、软硬件及通信工程技术服务团队,为用户提供专业 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目前已建成了具有精准服务能力和高效市场反应能力的专 业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常年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能够快速、准确地将客户需求直 接反馈到公司研发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企业与市场的同步升级。公司售 后服务团队在多年贴近客户的过程中,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和把握逐渐深入,全面 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粘性。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成为公司业 务扩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 ⑤ 管理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形成了多层次的技 术人员团队和人才培养体系。公司董事长谢东是公司 的创始人之一,拥有 20 余年电力行业的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意 识,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测试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此外,公司深 耕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行业多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且现有 的管理团队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对电力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洞察 力和良好的机遇把握能力,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的经营理念,能够 保证公司具备高效的决策效率和良好的执行力。 公司在创立之初就已把 “ 人才 ” 定位成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积极吸引省 内 外高尖端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 公司具有多年的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并拥有多 名从事智能化监测行业研究和应用的专家。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合计拥有 研发人员 9 1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44.83 % , 拥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行业 背景,涵盖了智能电网变电、输电、配电等环节,覆盖了电气监测、网络通信、 数据采集与处理、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相关领域。同时公司建立了高效的人才 培养机制。除核心技术人员以讲座和研讨的形式与其他员工进行学术交流外,公 司还定期邀请业内专家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进行专题授课。通过以上各种方式的 学习,公司研发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 ( 2 )竞争劣势 ① 省外市场有待扩大 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内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品牌知名度逐年提升;但由于省外 的品牌知名度相对较小,在省外的市场占有率仍然有限。公司需 要积极推进品牌 战略,拓展省外项目,提升开拓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 ② 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在技术开发、产品营 销、人才引进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资金需求。由于目前公司缺乏多元的融资渠道, 仅依靠公司的自有资金制约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将把握行业内先发优 势,拓宽自身融资渠道,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 。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 、行业面临的机遇 ( 1 )政策利好,国家大力扶持智能电网的建设 我国政府不仅将物联网、智能电网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在产业政策、重大科 技项目支持、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智能电网的建立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工程,目前很多复杂的智能电网项目正 在进行中。根据派克调查机构的最新报告,智能电网技术市场将从 2012 年的 330 亿美元增长到 2020 年的 730 亿美元, 8 年间,市场累积达到 4,940 亿美元。 209 年,国家电网公司首次公布了 “ 智能电网 ” 发展计划,将在 2020 年前完 成智能电网改造。其中, 209 - 2010 年是规划试点阶段,重点开展坚强智能电网 发展规划,制定技术和管理标 准,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开展各环节的 试点。 201 - 2015 年是全面建设阶段,将加快特高压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设,初 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动服务体系,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重大突破和广泛 应用。 2016 - 2020 年是引领提升阶段,将全面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 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智能电网成为电气设备监测行业需求的新增长点 。 ( 2 )下游客户对电力监测系统的需求增长强劲 电网公司对电力监测系统的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近些年我 国电力行业的进步与发展,各行业的用电量不断增涨,给电力系统带来了 更大的 挑战。电力监测如何运用于输变配等电网中是提高电网管理效用的关键。电力是 城市生产与生活的关键能源,其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如今电力系统的逐渐发展与 创新,电力监测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并且电力监测系统的运用不但能让供配电 系统变得越来越智能化,它还能提升供配电设计的工作效率,确保供配电系统能 安稳运行 。 ( 3 )新技术发展下的电力设备监测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电气设备监测一般分为在线监测、带电检测和离线检测,根据电气设备的实 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监测方式。进行故障诊断过程中,首先应该根据故障的实际 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特征量 ,然后进行相应的分析。故障诊断过程中,会用到 一些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比如信息融合技术、传感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 等。 随着电网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应用,以运维巡视和停 电试验为主的传统运检手段已不能全面评估设备的健康状况,尤其对大型设备、 全封闭型设备的潜伏性缺陷,更不易提前发现。为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国家 电网公司大力推广以带电检测和在线监测为主的状态监测技术,重点检测设备异 常时 “ 声、光、电、磁、热 ” 等参数,运用综合分析手段,准确诊断设备 “ 病患 ” , 积极开展电网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在超前发现设 备隐患、减少因定期检修和例行 试验造成的设备迫停次数、降低维修成本、延长电力设备的服役时间等方面具有 重要意义 。 ( 4 ) “ 一带一路 ” 开拓出口市场,智能电网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2018 年 1 月,推进 “ 一带一路 ”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标准联通共 建 “ 一带一路 ” 行动计划( 2018 - 2020 年)》,提出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 克斯坦等国家在电力、电网和新能源等领域国际标准化合作,推动制定双边或多 边跨国电网互联的国际组织标准,并在跨国联网工程中应用。电网重点市场国家 标准统一化趋势,将为智能电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及核 心器件制造商开拓全球 市场提供良好机遇。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Research and Markets 预测,中东欧国家 将成为新兴市场中主要的智能电网潜力市场,到 2027 年,中欧和东欧 12 国智能电 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286 亿美元 。 2 、行业面临的挑战 ( 1 )客户集中度高,市场存在分割 目前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力系统企业,以国家电网公司和 南方电网公司为主。而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对于电力监测设备的采购大 部分仍采取由各省、市分公司进行集中标,因此市场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情 况 。 ( 2 )行业高端技术人员的不足 随着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智能电网、物联网的推广应用,对电气设备 监测产品的功能多样性和应用广泛性都将有更高的要求,因此产品的创新能力和 企业的投研能力就变得尤为重要。目前行业专业人才的储备不足,特别是技术创 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尤其缺乏,行业需要不断培养技术型人才 来支持和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壮大。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的技术人才在一段时期内将 较为短缺,从而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和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 (四)本次募投项目将成为发行人未来成长的助推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现有业务为基 础,是对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升 级,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紧密对接新形势新需求。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七、关于对发行人股东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备案程序进行的核查 (一)发行人的股东构成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 1 谢东 2,503.94 59.72 2 杭州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13.63 12.25 3 毛雪明 154.09 3.68 4 谢 方 134.83 3.2 5 郑尚贤 115.57 2.76 6 王健 115.57 2.76 7 李福星 77.04 1.84 8 张艳萍 57.78 1.38 9 刘朝河 57.78 1.38 10 郑宏 46.23 1.1 11 杨寓画 46.23 1.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 12 许炳灿 46.23 1.1 13 谢炜 46.23 1.1 14 汪业 46.23 1.1 15 聂明军 46.23 1.1 16 谢延碧 38.52 0.92 17 王青华 38.52 0.92 18 连小荣 38.52 0.92 19 陆俊英 26.97 0.64 20 周康 23.1 0.5 21 胡建娣 19.26 0.46 合计 4,192.50 10.0 (二)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有的1家机构股东为杭州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合伙人及出资人均为公司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