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7:46:27 中财网
原标题:大千生态: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955
证券简称:
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
2021
-
00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东控股”)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9,1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0%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于
2018

3

12
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远东控股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进行)减持不超过
8,14
3,2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9,100,000

6.70%

IPO前取得:7,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100,000股



上述

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

0%

2020/9/18~
2021/3/17

0-0

2020/8/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远东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不超过:
8,143,200


不超过:
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714,4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5,428,800股

2021/4/14~
2021/10/11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及
资金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


自身资
金安排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减持大千生态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或数量区间)、减持时间(或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
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如果违反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
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户;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
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减持声明之日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
减持计划
的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上述股东非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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