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安凯:监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专项意见 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审议意见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对该议案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风 险、确保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构,有关人员 已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监事: 王东生 钱 凤 石小红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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