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润丰混合A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 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旗下2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修订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会,修订将自2021年3月23日起正式生效。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2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增加侧袋机制的主要修订条款 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 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 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 更新,在招募说明书中补充侧袋机制相关章节,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部分基金托管人信息。 涉及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 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表: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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