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 : 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原标题:工银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 : 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的 招募说明书 ( 202 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证监 许可﹝ 2016 ﹞ 1937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本基金 特有的风险 及 其他 风险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投资品种、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 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基金资产的 20% ,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 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 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金一倍的现金 ;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仅对基金 经理 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相关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60 九、基金的投资 ................................ ................................ ................................ ............................. 69 十、基金的业绩 ................................ ................................ ................................ ............................. 8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82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8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7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0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9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05 附件一 ................................ ................................ ................................ ................................ ........... 107 附件二 ................................ ................................ ................................ ................................ ........... 122 一、绪言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 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 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 施的,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 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运作模式 32 、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 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 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 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18 个月对 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3 、开放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 期前 2 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 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工 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 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8 、元:指人民币元 4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4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任)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赵桂才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代任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0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商业 信贷部、营业部和公司业务二部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 年1月,任工银巴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工银租赁党委书 记、执行董事、总裁。2020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和美洲地区资产管理主管。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和美洲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 机构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 前,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 的对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 生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 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 学理学士学位。 洪贵路先生,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 农行监事会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处长、监事会办公室尽职监督处处长。 曾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学习。 林清胜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 投资者关系部专家、专职董事。历任工行厦门同安支行行长、工行厦门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 理、总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副总经理、工行厦门分行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 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 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 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顾 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香港 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金 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 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国工 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 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 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监。 3、高级管理人员 赵桂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年-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总部债券部经理;2000年-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 副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 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8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 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马成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持有人,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 总行处长;工行河南新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敏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理,在中诚信国 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业务总监; 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担任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担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 自 2016 年 2 月 19 日起,变更为工 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担任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 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 型基金 ( 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年封闭 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 月 1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20 年 1 月 1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2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2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周晖先生,9 年证券从业经验 ;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11 年加 入工银瑞信,曾任 固定收益部高级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养老金投资中心投资经理, 现任养老金投资中心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杜洋先生,2016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2日管理本基金。 刘琦先生,2016年11月2日至2020年2月17日管理本基金。 李昱先生,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3月2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能力二中心负责人。2012年2月14日至2020年11 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 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28 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 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 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12月28日,担任工 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 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 月4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 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 年6月5日,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能力三中心负责人。2011年11月23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 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 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 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 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 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 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投资中心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修世宇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清华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12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研究部总监。2014年10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担任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杜洋先生,11年证券从业经验;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2015年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6月11日,担任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担任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担任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 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 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运作,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 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1)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2)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 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内控 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 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 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 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 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年 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 (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 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 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 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 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 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 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 委书记、市地 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 长。 潘卫东,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经 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 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 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 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 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7671.15 亿元,比 去年末 增加 27.36% 。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九十八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 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 )、博时安丰 18 个 月基金( LOF )、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 华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 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 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 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 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 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 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 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 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 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 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 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 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 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 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 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 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 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 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 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 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 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 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银中债 3 - 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 - 3 年农 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 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 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 债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 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 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 个月定 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 39 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0 - 5 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 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隆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为: 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内 部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 业 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 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 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 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基金托管人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 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 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 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 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 隐患。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基金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 体包括: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 、监督内容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 、监督方法 ( 1 )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 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 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 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 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 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 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 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 国证监会。 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 9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 、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 、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 赵桂才(代任)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传真: 010 - 81042588 、 010 - 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联系电话: 010 - 66583138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 / 赎回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雅婷 电话: 021-61162160 传真: 021- 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 010-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 63636153 传真: 010- 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 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 9)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 龚俊涛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 虹 电话: 0755- 82825551 传真: 0755-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 13)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 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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