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腾景科技: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腾景科技 股票代码: 6 88195 说明: 286f34fd596bb2c3a176deeebd6de58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ptowide Technologies Co., Ltd. (福州马尾科技园区茶山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021年3月25日 特别提示 腾景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 腾景科技 ” 、 “本公司”、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股票将于 2 021 年 3 月 2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 炒新 ”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 声明 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 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 广大 投资者 应 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 限制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 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 2 2 个月 或 12 个月,保 荐机构跟投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 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 129,35 0 , 0 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为 29,376,504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2.71% , 公司上市初期 流通股数量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三 )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 市盈率 低 于 同 行业 水平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9 ) ,本次 发行 价格 1 3.60 元 / 股,对应本公司 2 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 发行后 每股收益 市盈率为 4 2.24 倍, 低 于截至 2 021 年 3 月 1 1 日 (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 3.74 倍, 但仍存 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 四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 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 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 者 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 差异化竞争风险 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 模式进行差异化竞争,而部分同行业公司提供的是标准 化产品,与部分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提供定制化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 且与客户定制化需求直接相关。 公司是专业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报告期内上述领域销售占比 均超过九成,其他应用领域包括量子信息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等,但报 告期内该等领域销售占比较小,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而同行业企业除光通信、 光纤激光领域外,在消费类光学、汽车、家用 & 移动设备等领域也存在一定的销 售规模,公司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在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存在集中的风险。 同时,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相应的技术储备也 主要集中在该等领域,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在其他领域的技术储备存在一定 差距。若下游光通信及光纤激光行业的发展对光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量出现波 动,或公司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则将会对公司的业 绩增长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同行业的厂商中, II - VI Incorporated 、 Fabrinet 、福晶科技、光库 科技以及博创科技等均为上 市公司,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更多样化的融资渠 道以及更高的品牌知名度。同时, 2019 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52%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的整体研发投入、研发水平相较于国际大型 知名光电子元器件厂商,仍存在一定差距。 若客户定制化需求减弱,转向同行业 公司采购类似产品,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竞争风险, 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将造成不 利影响。 (二) 产品认证风险 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 指标要求进行产品开发,样品经客户测试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供货。 公司的客户对 公司产品有持续的定制化需求,主要因为精密光学元件、光纤器件 种类多样,技术要求、产品特征差异较大,未来在光通信领域以及光纤激光领域, 精密光学元件以及光纤器件的指标要求可能持续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的主 要客户存在多款产品正在认证中,公司产品能否持续通过认证存在不确定性,一 旦出现产品无法通过认证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 影响。 (三)应收账款逾期与坏账风险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348.72 万元, 4,951.46 万元 、 6,778.36 万元 以及 9,398.45 万元 ,应收账款逾期的比例分别为 25.07% 、 31.16% 、 41.99% 以及 8.81% 。 2017 年 - 2019 年, 公司逾期比例逐年升高, 且截至 目前,仍然存在 2019 年逾期应收账款未收回的情况 。若应收账款客户出现大规 模逾期付款的情形,且未来客户出现财务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逾期与坏账 风险。 (四)重大客户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受客户自身经营需求及公司业务拓展情况的影响,公司向重 大客户的销售额及客户结构存在变动情形。例如:2017-2019年度,公司的第一 大客户及其对应的销售金额存在不断变动的情况;2020年1-6月,随着公司在 2019年8月通过华为供应商认证成为华为的直接供应商以来,公司向华为的集 采供应商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降较多,而向华为的直接销售 额则不断增加,华为在2020年1-6月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公司的重大客户 不断变动。综上所述,虽然通常情况下主要客户能够与公司持续发生交易,但如 果部分客户自身经营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新客户、新项目的拓展进程不 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 - 6 月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 47.71% 、 45.62% 、 42.42% 以及 44.09% , 存在一定波动 。 2017 - 2019 年度 公司毛利率下滑情形主要体 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成熟产品可能存在毛利率下滑的情形。公司成熟产 品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产品定价等方面可能作出 适当的让利。报告期内,公司 存在向同一客户销售的相同产品价格下滑的情况,因此,公司产品单价的下滑可 能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下滑。另外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也会影响毛 利率的波动,公司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同类产品提供不同客户的规格、型号存 在差异,随着技术的革新和下游市场变化,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也会不断变动,同 时也有部分新产品存在生产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大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 利率有所降低。 综上情况,公司 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注册及上市审 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 1 年 2 月 24 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证监许可 [202 1 ] 551 号 文, 同意 腾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 注册 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自律监管决定 书 [ 2021 ] 125 号”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 后总股本 129,350,000 股 ,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证券代码“ 6 88195 ”;其中 29,376,504 股股票将于 2 021 年 3 月 2 6 日起上市交易。 二、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2 021 年 3 月 2 6 日 (三)股票简称: 腾景科技 (四)股票代码: 6 8819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29 ,35 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32 , 35 0,000 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29,376,504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99,973,496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 1 ,617,500 股, 即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 票数量 1, 617 , 500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 1 、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配售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本次发行中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 0 % 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 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摇号结果, 1 0 % 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 上取整计算) 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5 07 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355,996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 .35 % ,占扣除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 .41 % 。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 上市标准 公司 选择的上市标准为 《科创板上市规则》 第 2.1.2 条 第一款:“ 预计市值 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 ” 本次发行价格为 1 3.60 元 /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 ,35 0,000 股 , 上市时市值为 1 7.59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4,164.61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902.59 万元 。 综上,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ptowide Technologies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9,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洪瑞 住所 福州马尾科技园区茶山路1号1#楼A栋五层、B栋三 层(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 光电元器件与光电模块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各类精密光学元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话 0591-38178242 传真 0591-3813511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董事会秘书 刘艺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 , 公司控股股东为 余洪瑞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余洪瑞和王启平。 余洪瑞直接持有公司 24.39% 的股份,通过宁波光元控制公司 10.05% 的股份,通 过宁波启立控制公司 2.27% 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6.71%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王启平直接持有公司 12.27% 的股份,余洪瑞和王启平合计控制公司 48.98% 的股份。根据二人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签订的《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二人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 因此,余洪瑞和王启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余洪瑞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110108196507******,清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专业本科,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质结构研究所理学硕士。1990年7月至1991年7月,任职福建晶体技术开发公 司销售经理;1991年8月至2002年4月,任职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销售部主 任;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任职福州晶阵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 9月至2014年2月,任职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2015年3月 至2019年10月,任职腾景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职腾景科技董 事长、总经理。 王启平先生, 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 码: 220104196501******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 与物理 研究所 理学硕士 。 1991 年 7 月 至 1993 年 4 月,任职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93 年 5 月 至 2005 年 7 月, 任职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工程经理; 2005 年 8 月 至 2 014 年 2 月, 任职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2015 年 3 月 至 2019 年 1 0 月,任职腾景有限副总经理, 2 019 年 1 0 月至 今,任 腾景科技 董事、高级副总 经理。 ( 二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图 如下: 余洪瑞王启平 宁波 光元 宁波 启立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4%18.29%1.70%9.20% 30.67% 11.52%9.09% 三、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 其在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限售期 限 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 限售期 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限售期 限 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 限售期 限 1 余洪瑞 董事长、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2,366.00 36个月 324.35 36个月 2 王启平 董事、高级副总 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1,190.00 36个月 20.00 36个月 3 陈超刚 董事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4 刘艺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100.00 12个月 40.00 36个月 5 巫友琴 董事、副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200.00 12个月 40.00 36个月 6 廖建洪 董事、器件生产 部总监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65.00 36个月 7 罗妙成 独立董事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8 冯玲 独立董事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9 刘宁 独立董事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10 颜贻崇 监事会主席、元 件生产部总监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150.00 12个月 30.00 36个月 11 廖碧群 监事、品质保证 部总监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20.00 36个月 12 黄联城 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事务代表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13 GAN ZHOU 副总经理、首席 技术官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14 叶有杰 副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不适用 20.00 36个月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 事项 ”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 、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6 名,分别为 王启平 、 G AN ZHOU 、 刘俊智、刘成林、何锋、李立和。王启平 、 G AN ZHOU 的基本情 况及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 限售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 限售期限 刘俊智 镀膜中心总监 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 10.00 36个月 刘成林 技术中心高级研 发经理 2016年5月至2023年5月 20.00 36个月 何锋 技术中心工程经 理 2017年6月至2024年6月 10.00 36个月 李立和 技术中心经理 2017年10月至2024年12月 10.00 36个月 注: 上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系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进行持股。 五 、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通过 持股平台 宁波光元、宁波启立实施了 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 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宁波光元、宁波启立。 1 、 宁波高新区光元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1 余洪瑞 299.00 30.67%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2 廖建洪 65.00 6.67% 有限合伙人 董事、器件生产部 总监 3 叶有杰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4 刘成林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高级研 发经理 5 刘俊智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总监 6 江俊华 30.00 3.08%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职员 7 陈专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退休 8 林华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9 庄小红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退休 10 陈梅杰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1 刘荣群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2 谢振林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3 尤力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14 林贤良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15 吴熙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16 叶佩英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17 吴仙玉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计划物流部职员 18 洪捷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商务发展部总监 19 杜冬辉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市场销售部销售 经理 20 廖碧群 20.00 2.05% 有限合伙人 品保部总监 21 陈伟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2 张邦武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3 罗明生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4 熊小琴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25 奚光华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26 江山 15.00 1.54%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经理 27 刘胜 13.00 1.3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经理 28 杨晓春 12.00 1.23% 有限合伙人 市场销售部销售 经理 29 雷媛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供应链部职员 30 姚国兴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1 陈学峰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2 陈巧华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职员 33 刘光明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4 杨生右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5 陈祝声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经理 36 吴钗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市场销售部销售 经理 37 彭启荣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38 陈耀峰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职员 39 许霞 10.00 1.03%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40 郑美金 7.00 0.72% 有限合伙人 供应链部职员 41 张珍珍 5.00 0.51% 有限合伙人 市场销售部销售 经理 42 许汉文 5.00 0.51%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43 戴耿明 4.50 0.46%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职员 44 叶勇 4.50 0.46%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职员 合计 975.00 100.00% - - 2 、宁波启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1 余洪瑞 25.35 11.52%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2 王启平 20.00 9.09% 有限合伙人 高级副总经理 3 巫友琴 40.00 18.1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4 刘艺 40.00 18.1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5 颜贻崇 30.00 13.64%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元件生产 部总监 6 何锋 10.00 4.5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工程经理 7 李立和 10.00 4.5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经理 8 赖金文 11.00 5.00%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经理 9 唐彬 5.00 2.27%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0 陈锦乐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11 郭志扬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12 李耀祥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13 刘鑫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4 聂斌辉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15 王作围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6 向淑蓉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17 徐经应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8 杨春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19 叶润芬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20 叶亚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21 章振浩 1.00 0.45%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职员 22 陈飞龙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3 方哲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24 兰兰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5 兰兴智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6 黎芬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7 刘双华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28 毛雅平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29 沈静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30 魏建贵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31 武红伟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32 邢祥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3 徐先平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4 俞海秋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5 张爱静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6 张帮亮 0.75 0.34%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7 曾光彬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器件生产部职员 38 陈玲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39 陈学林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40 黄建府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41 李天敏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技术中心职员 42 林彬阳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元件生产部职员 43 林琼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职员 44 王玲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镀膜中心职员 45 邢小英 0.60 0.27% 有限合伙人 品质保证部职员 合计 220.00 100.00% -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安排 宁波光元、宁波启立已分别出具承诺 :“本企业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 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 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7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总数为 3,235.00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 本次发行的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25 . 01% 。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余洪瑞 23,660,000 24.39% 23,660,000 18.29% 36个月 王启平 11,900,000 12.27% 11,900,000 9.20% 36个月 宁波光元 9,750,000 10.05% 9,750,000 7.54% 36个月 金天兵 6,000,000 6.19% 6,000,000 4.64% 12个月 虹石曼宁 5,903,084 6.09% 5,903,084 4.56% 12个月 华兴创投(SS) 5,000,000 5.15% 5,000,000 3.87% 12个月 龙耀投资 4,919,236 5.07% 4,919,236 3.80% 12个月 刘伟 4,000,000 4.12% 4,000,000 3.09% 12个月 黄锦钟 3,000,000 3.09% 3,000,000 2.32% 12个月 宁波启立 2,200,000 2.27% 2,200,000 1.70% 36个月 巫友琴 2,000,000 2.06% 2,000,000 1.55% 12个月 林劲林 2,000,000 2.06% 2,000,000 1.55% 12个月 张庆 2,000,000 2.06% 2,000,000 1.55% 12个月 林杰 2,000,000 2.06% 2,000,000 1.55% 12个月 华侨远致富海 2,000,000 2.06% 2,000,000 1.55% 12个月 鹏晨嘉弘 1,867,680 1.93% 1,867,680 1.44% 22个月(注) 颜贻崇 1,500,000 1.55% 1,500,000 1.16% 12个月 高琳 1,300,000 1.34% 1,300,000 1.01% 12个月 刘艺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傅雄晨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刘斌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刘知颖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刘念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卢林云 1,000,000 1.03% 1,000,000 0.77% 12个月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0.00% 1,617,500 1.25% 24个月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 - 0.00% 1,355,996 1.05% 6个月 小计 97,000,000 100.00% 99,973,496 77.29% 二、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发行A股社会 公众股东 - 0.00% 29,376,504 22.71% 合计 97,000,000 100.00% 129,350,000 100.00% 注:鹏晨嘉弘于 2019 年 12 月入股公司并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承诺为:本企业自腾景科技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 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鹏晨嘉弘持有公司股份将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起解除限售 。 七 、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 、上市前 , 公司持股数量 前十名 的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余洪瑞 23,660,000 18.29% 36个月 2 王启平 11,900,000 9.20% 36个月 3 宁波光元 9,750,000 7.54% 36个月 4 金天兵 6,000,000 4.64% 12个月 5 虹石曼宁 5,903,084 4.56% 12个月 6 华兴创投(SS) 5,000,000 3.87% 12个月 7 龙耀投资 4,919,236 3.80% 12个月 8 刘伟 4,000,000 3.09% 12个月 9 黄锦钟 3,000,000 2.32% 12个月 10 宁波启立 2,200,000 1.70% 36个月 合计 76,332,320 59.01% 八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 战略 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 依法设立的 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 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 股票 数量的 5 % ,即跟投数量为 1 61.75 万股 ,跟投金额为 2, 199.80 万元 。 本次跟投获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 , 235 .00 万股 ,无老股转让 。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 3.60 元 / 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1 、 3 1.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 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 2 8.9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 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 4 2.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 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 、 3 8.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 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39 倍( 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 股 净资产计算 )。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 .32 元 / 股 (每股收益按照 2 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 .69 元 / 股 (按 2 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 3 , 996.00 万元。 2 、 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 021 年 3 月 2 3 日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 致同验字 [ 2021] 第 3 51C000121 号 ) 。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4, 763.92 万元 (不含增值税与印花税) , 根据《验 资报告》( 致同验字 [ 2021] 第 3 51C000121 号 ),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承销费用 3 , 739.64 律师费用 2 35.85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3 20.7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 10.38 发行 上市 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5 7.30 合计 4, 763.92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 9 , 232.08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3 2 , 339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 未 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 十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1,617,5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 % 。 网上有效 申购数量为 42,397,670,000 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4,598.70 倍。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293,000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899452% ,其 中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 12,277,298 股,放弃认购数量 15,702 股。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 18,439,500 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18,438,252 股,放弃认购数量 1,248 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 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6,950 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聘请 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 的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和 2020 年 1 - 6 月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进行了审计。 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致同审字( 2020 )第 351ZA11429 号 ) 。 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 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 , 敬请投资者注意 。 公司聘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1 日 的财务状况 , 以及 2020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进行 了 审计 ,并出具了《 审计报告 》( 致同审字( 2021 )第 351A004741 号 ) 。 2 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随着下游光通信、光纤激光等行业的不断发展,带动了 光电子元器件 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增长; 公司亦紧抓下游客户对供应链国产化的重要机遇,扩大产品品类和销售规模,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2 020 年度收入较 2 019 年度增长达 5 0.40 % ,取得了更高的盈利。公司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对核心光电子元器件产能进行了扩产,公司资产水平亦有所上涨。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1 日 的财务状况 , 以及 2020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比2019 年12月31日增减(%) 变动的主要原因 流动资产(万元) 29,631.07 24,570.88 20.59% 不适用 流动负债(万元) 12,367.07 6,506.71 90.07% 2020年度公司销售规模增大、存货、设备采购 额亦相应增加,因此流动负债随之上涨 总资产(万元) 63,561.26 42,172.18 50.72% 2020年度公司销售规模增大,应收账款有所上 升;同时为扩大生产能力,公司新建生产厂房,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总额有所上升 资产负债率(%) 34.73% 18.43% 16.30%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万元) 41,487.78 34,398.65 20.61%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4.28 3.55 20.61% 不适用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比2019年度增 减(%) 变动的主要原因 营业总收入(万元) 26,925.01 17,902.59 50.40% 2020年度,公司收入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1)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鼓励光电 子元器件及下游各应用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光电 子元器件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增长;(2)公司 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在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 验及客户资源,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的技 术水平及过硬的产品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 碑,得到新老客户的认可 营业利润(万元) 8,154.68 5,220.40 56.21% 利润总额(万元) 8,086.35 5,222.97 54.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7,089.13 4,563.71 55.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万元) 5,915.06 4,164.61 42.03% 2020年度公司收入上涨较快,同时取得的政府 补助等非经常损益金额亦有所上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50 46.00%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入上涨,带动公司整体收 益水平上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46 32.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8% 18.21% 0.47%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59% 16.61% -1.02%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4,132.95 2,815.15 46.81%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入上涨,同时销售回款情 况良好,因此经营活动产品的现金流量情况随收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0.43 0.29 46.81% 入上涨而有所上升 注:公司 2 020 年 12 月 3 1 日资产负债表、 2 020 年度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请参见附表。 公司合理预计 2021 年 1 - 3 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 5,800.00 万元至 6,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8.77% 至 22.87% ;预计 2021 年 1 - 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1,350.00 万元至 1,450.00 万元,同比增长 4.79% 至 12.55% ;预计 2021 年 1 - 3 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1,150.00 万元至 1,250.00 万元,同比增长 12.49% 至 22.27% 。 前述 2021 年 1 - 3 月业绩情况系 公司初步预测结果,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与保荐机构 兴业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117010100100509896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591905738410666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35050100240600002783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419580003457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