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隆科技:艾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3月25日 20:31:22 中财网

原标题:艾隆科技:艾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艾隆科技
股票代码:
6
88
3
29





说明: C:\Users\zhk\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320ae4e2f81b3fd033a0e392441d0d1.jpg








苏州艾隆科技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Iron Technology CO.,LTD.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
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2
02
1

3

26







特别提示

苏州艾隆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艾隆科技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
1

3

2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
涨跌幅比例为
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
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7
,7
2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570.4226

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4
%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
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5
”)。截止
2021

3

9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2.
07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25.52
倍(
每股收益
按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
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5.04%

60.09%

57.25%

60.29%

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所处行业需要一定的软硬件开发能力,产品具有较高附加
值,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
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因素影响。



在未来经营中,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产业的日渐成熟以及市场竞争程度



的逐步加剧,如果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或
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下降,公司不能
在产品技术、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
竞争力,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对于新产品
研发的持续投入是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如果公司不能准确识别和跟进
产业宏观政策导向、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并推出新产品,亦或是公司市场
开发无法与市场需求准确契合或达到预计效果,也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并进一
步影响毛利率水平。



(二)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2017
年至
2019
年及
2020

1
-
6
月,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分别

9,977.75
万元、
14,587.26
万元、
18,661.88
万元

17,604.50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分别为
50.89%

60.97%

64.04%

97.39%
,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长
4,074.63
万元,
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长
4,609.50
万元,
2017
-
2019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截止
2020

9

21
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85.27%

73.67%

40.56%

14.81%
,期后回款比例较低。



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受收入规模扩大、客户结算流程较长和季节性的影
响。若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
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
OEM
采购模式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
OEM
采购模式。在此模式下,公司提供设计和需求
方案,交由
OEM
厂商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公司向
OEM
厂商进行采购。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
OEM
采购金额分别为
468.73
万元、
922.65
万元、
1,155.66
万元

534.82
万元,占总采购金额比例为
6.89%

11.42%

11.76%

16.81%




在该模式下,发行人从采购下单到完成入库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周期,如果未
来供应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临时中断与公司合作,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切
换至备选供应商并确保其可以满足公司的定制化需求,否则公司业务开展可能将
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若
OEM
供应商出现关于保护商业机密的内控设计、执
行缺陷等事项,可能导致泄露发行人向其提供的设计和需求方案,则可能对发行



人保持竞争优势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及技术创新研发风险


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产品线的逐步拓展、相关技术的持续积累是公司保持核
心竞争力及较高毛利
率水平的关键因素。随着医改政策的不断落地,以精益化运
营为目标、信息化与自动化为手段的现代医疗物资管理成为重要课题,这也对医
疗物资智能管理产品精细化及技术性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要求。若出现公司对行
业技术发展预计趋势出现偏差、同行业公司在技术研究方面率先实现重大突破,
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技术优势不复存在,进而使公司产品和技术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必将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及技
术的加入,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竞争对手利用通用技术或其他方式取得
相关技术,并进行进一步创新;或其他行业竞
争对手通过加强替代产品的研发和
突破,达到对本行业产品在功能上的取代;且如果公司无法基于其目前已有的核
心技术紧跟市场方向进一步取得技术创新及突破,将会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其市场
占有规模并优先取得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子公司经营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4
家全资子公司、
4
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建立了
《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进行约束管理,确保子公
司合法合规经营。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约束机
制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将可能导致子公司管理失控、经营
亏损等问题。

2019
年,
子公司艾隆信息亏损
82.92
万元、广州艾隆亏损
22.05
万元,医橙网亏损
184.47
万元,若上述子公司不能及时扭亏为盈,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银花持有发行人
39.82%
股份,为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自本公司成立以来,张银花一直作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能够控制、
引导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人拟
发行新股不超过
1,93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完毕
后,预计实际控制人
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相对较低,可能存在股东大会决策效率较低的风险,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



不确定性的风险。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
同程度的影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物流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等情况使公司部分项
目难以按预计时间完成发货、安装、验收等工作,公司销售环节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海外疫情仍呈现一定不确定性,若国内疫情出
现反复或加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
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
1

1

2
6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
1
]
250
号《关于同意
苏州艾隆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

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
202
1
]
127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7,720.0000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其中
1,570.4226

股将于
202
1

3

29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
称为“
艾隆科技
”,证券代码为“
688
329
”。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202
1

3

29



(三)股票简称:
艾隆科技
,扩位简称:
苏州艾隆科技


(四)股票代码:
688
32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77,200,000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9,300,000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1
5,704,226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
6
1,495,774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2,895,000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张银花、徐立、张红花、张
红平、金月妹
限售期
36
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
12
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

965
,0
00
股股份限售期
24
个月;
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所持
1
,
930
,
000
股股份限售期
1
2
个月



2
)网下发行部分,
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限
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
6
个月的投资者所
持股份为
700
,
774
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
16.81

/
股,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
12.98
亿元。

2018
年、
2019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3,925.72
万元、
29,142.7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44.33
万元、
5,085.75
万元。

满足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
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
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Iron Technology CO.,LTD.


发行前
注册资本


5
,79
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银花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1

20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

4

18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
发路
27



邮政编码


215002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自动化药房、病区及医用家具
系列产品及相关软件产品、相关电子产品、相关节能类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租赁,本公司自产及
所售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并从事相关咨询及服
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承接装修装饰工程;
自有房屋租赁。医用物流传输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软
件产品的研发、安装、销售、租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医疗物资的智能管理领域

通过打造医疗物
资智能管理设备及软件信息平台

为各级医疗服务机构
提供医疗
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


0512
-
66607092


传真


0512
-
66607092


公司网址


http://www.iron
-
tech.cn/


电子信箱


8103@iron
-
tech.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朱锴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联
系人电话号码


0512
-
666070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
张银花直接持有发行人
2,305.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39.82%
,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为单一最大股东,对发行人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拥有决定权,故张银花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银花女士,
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2119640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1985

1993
年为张家港市
第一人民医院护士,
1993
年至
1995
年任张家港市中医院护士,
1995
年至
2004
年任江苏省卫生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

4
月至
2009

4
月任苏州市国
征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06

1
月至
2010

1
月任艾隆有限监事,
2010

1
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
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艾隆科技
张银花
29.8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5
人;核心
技术人员
4
人。具体情况如下:



1
、董事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张银花

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徐立

董事、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许海成

董事、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杨慕文

董事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王英

董事

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

孔勇军

董事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陈良华

独立董事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王永

独立董事

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

周红霞

独立董事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2
、监事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发行人
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董秋明

监事会主席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庾金玉

职工代表监事、行政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崔丽婕

监事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张银花

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许海成

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徐立

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李万凤

财务总监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朱锴

董事会秘书

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4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张银花

董事长、总经理

李照

研发中心经理、浙江艾隆常务副总

赵亮

研发中心经理

焦小斌

研发中心经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

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1

直接持股


股东名称

职务/亲属关系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张银花

董事长、总经理

2,305.50

39.82%

徐立

董事、副总经理

845.75

14.61%

许海成

董事、副总经理

26.50

0.46%

李照

研发中心经理

13.50

0.23%

李万凤

财务总监

6.50

0.11%

张红平

后勤/张银花之弟

0.80

0.01%

张红花

退休/张银花之妹

0.80

0.01%

金月妹

后勤/张银花之弟媳

0.80

0.01%



2

间接持股


根据对发行人持股主体出资份额换算,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担
任职务

间接持股情况

孔勇军

董事

孔勇军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利沃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0%的股
权,苏州工业园区利沃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景风正德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权,苏州景风正德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苏州景风正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的权益;孔勇军持有苏州景风正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5%的权益;苏州景风正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德晟亨风1.28%的权益,德晟亨风持有公司4.32%
的股份。


董秋明

监事会主席

董秋明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
苏州工业园区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灏盛生物1.04%的权
益,灏盛生物持有公司2.23%的股份。


崔丽婕

监事

崔丽婕持有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7%的股权,
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隆门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35%的股权,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隆门智




慧1.16%的权益;崔丽婕持有隆门智慧1.16%的权益;隆门智
慧持有公司6.68%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
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
持有本公司股份,
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节“七/(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除上述已披露
情况外,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
其他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
的情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
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
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

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不存在
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
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5
,7
9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1
,
9
30.00
万股,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

7
,
72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锁定期

限制

一、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张银花

2,305.5000

39.82

2,305.5000

29.86

36个月

徐立

845.7500

14.61

845.7500

10.96

36个月

闻青南

474.5000

8.20

474.5000

6.15

12个月

隆门智慧

386.5000

6.68

386.50
00


5.01

12个月

赵建光

275.0000

4.75

275.00
00


3.56

12个月

德晟亨风

250.0000

4.32

250.00
00


3.24

12个月

灏盛生物

129.2500

2.23

129.25
00


1.67

12个月

医宸投资

125.0000

2.16

125.00
00


1.62

12个月

鑫特宝

100.0000

1.73

100.00
00


1.30

12个月

建元鑫铂

100.0000

1.73

100.00
00


1.30

12个月

国发建富

100.0000

1.73

100.00
00


1.30

12个月

国发服创

100.0000

1.73

100.00
00


1.30

12个月

合富瑞泰

100.0000

1.73

100.00
00


1.30

12个月

张红花

0.8000

0.01

0.8000


0.01

36个月

张红平

0.8000

0.01

0.8000


0.01

36个月

金月妹

0.8000

0.01

0.8000


0.01

36个月

其他现有股东

496.1000

8.57

498.5000

6.43

12个月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96.5000

1.25

24个月

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

-

193.0000

2.50

12个月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

70.0774

0.91

6个月

小计

5,790.0000

100.00

6,149.5774

79.66

-

二、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570.4226

20.34

-

小计

-

-

1,570.4226

20.34



合计

5,790.0000

100.00

7,720.0000

100.00

-



六、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1

张银花

2,305.5000

29.86

36个月

2

徐立

845.7500

10.96

36个月

3

闻青南

474.5000

6.15

12个月

4

隆门智慧

386.50
00


5.01

12个月

5

赵建光

275.00
00


3.56

12个月

6

德晟亨风

250.00
00


3.24

12个月

7

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
93.00
00


2.50

12个月

8

灏盛生物

129.25
00


1.67

12个月

9

医宸投资

125.00
00


1.62

12个月

10

鑫特宝

100.00
00


1.30

12个月

10

建元鑫铂

100.00
00


1.30

12个月

10

国发建富

100.00
00


1.30

12个月

10

国发服创

100.00
00


1.30

12个月

10

合富瑞泰

100.00
00


1.30

12个月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
战略配售的
总体
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


2、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元)


限售期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



965,000



16,221,650.00


0


2
4


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930,000



32,443,300.00


162,216.50


1
2


合计


2,895,000


48,664,950.00


162,216.50


-




3、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按照《实施办法》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跟投数量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965,000股,跟投金额为16,221,650.00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富诚海富通艾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最终获配股数1,930,000股,最终获配股数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比例为10.00%,获配金额32,443,300.00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
名称


实际
支配
主体


设立时



募集资金
规模


(万元)


参与认购规



(万元)


参与比

上限
(占
A
股发行
规模比
例)


实际获配
股数(股)


最终获
配股数
占本次
发行数
量比例


管理



富诚
海富
通艾
隆科
技员
工参
与科
创板
战略
配售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上海
富诚
海富
通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2021

2

2
3



5,790
.00


5,730
.00


10
%


1,930,000


10.00%


上海
富诚
海富
通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合计


5,790
.00


5,730
.00


10
%


1,930,000


10.00
%


-





14
人参与
艾隆科技
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
监高、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缴款金额
(万元)

专项资管计
划的持有比
例(%)

1


徐立


艾隆科技副总经理





1
,815


31.35%


2


李万凤


艾隆科技财务总监





3
15


5.44%


3


许海成


艾隆科技副总经理





1
38


2.38%


4


李照


艾隆科技研发中心经理、浙江艾
隆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4
11


7.10%


5


邱瑞


艾隆科技销售总监





4
80


8.29%


6


程修才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70


4.66%


7


程一平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58


4.46%


8


翟玲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58


4.46%


9


周宗园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85


4.92%


1
0


王坤章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55


4.40%


1
1


王亮


艾隆科技省区总监





2
25


3.89%


1
2


沈世海


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





4
02


6.94%





经理


1
3


刘君


苏州艾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





2
40


4.15%


1
4


杨晨


艾隆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4
38


7.56%


合计


5
,79
0


100.00
%





1

艾隆科技
专项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
5
,
790
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
额(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5,7
30
万元。




2
: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限售期限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
19,300,0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
让)


(二)发行价格:
16.81

/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四)市盈率


1

19.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1
8.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2
5.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

2
4.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9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0.
66

(
按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69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
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
2020

6

30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2,443.3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37.65
万元




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
1

3

1
8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
[202
1
]

ZF
10152
号《验
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1

3

1
8
日止,
艾隆科技
实际已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9
,3
00
,0
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43
3
,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人民币
5
0,056
,
507.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
,
376
,
492.52
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
9
,300,000.00

整,资本公积
为人民币
255
,0
76
,4
9
2
.
5
2
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2,9
48.96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
92.45


律师费用


1
22.64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
00.00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4
1.60


发行费用总额


5,0
05.65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

含增值税金额


(十)募集资金净额:
27,437.65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1
9,848



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9
,3
00
,0
00
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
,
895
,
00
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15.00
%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
,843,000
股,其中网下投资
者缴款认购
9,843,000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
,
562
,
000
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6
,554,708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7
,292
股。本次发
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7,292
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立信
会计师作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财务审计机
构,对本公司
2017

12

31
日、
2018

12

31
日、
2019

12

31
日及
2020

6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2020

1
-
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0]第1086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相关数据已在
招股说明

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
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
招股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
者注意。



公司
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但已由
立信
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
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
1
]

ZF1
0056




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及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
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附录或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



公司上市后将另行披露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997.9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
6.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65.71
万元,同比增长约
33.80%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2.70
万元,同比增长约
22.95%


公司利
润增长主要来源于:
1
、公司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
上升约
643.23
万元;
2
、毛利率较高的主要核心技术产品如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
的销售占比提升。



公司预计
2021

1
-
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3
,6
14.02
万元至
4
,
116.41
万元,同
比增长
255.98%
-
305
.
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
392.62
万元至
-
132.02
万元,同比
变化
43.13
%
-
80.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
392.62
万元至
-
132.02
万元,同比变化
60.73%
-
86.80%


上述
2021

1
-
3

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
业绩承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主要
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账号

1

中信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艾隆科技

8112001014100593700

2

建设银行工业园区支行

艾隆科技

32250198883600005445

3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艾隆科技

75010122001453928

4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艾隆科技

89010078801700005592

5

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艾隆科技

632776749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
、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
、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
、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
、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
招股说明

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
、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
、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
、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本公司

召开董事会

监事会
和股东大会
,公司治理运行正常,决议及
其内容无异常。



13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
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保荐代表人:
丁昊、
戴文俊


联系人:
丁昊
021
-
23219
000


传真:
021
-
63411627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
苏州
艾隆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姓名:
丁昊

戴文俊


丁昊
:保荐代表人,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高级
副总裁
。于
2015
年加入海通
证券投资银行部;任职期间主要参与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嘉
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I
PO
项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IPO
项目
等。



戴文俊
:保荐代表人,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于
2004
年加入海通证券
投资银行部;任职期间主要项目有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及该公司
公开增发新股项目,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新股项目,浙江道明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担任保荐代表人项目有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项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银花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
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
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7)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
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
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8)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9)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立的承诺


公司主要自然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徐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


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
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
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8)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公司主要股
东闻青南、隆门智慧的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闻青南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
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行股
东义务。


(4)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隆门智慧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
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行股
东义务。


(4)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合伙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公司其他股东的承诺


①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28人)

赵建光、秦凯、赖春宝、刘作兵、许海成、席尚忠、钱曾唐、吴震宇、胡颖、
沈世海、李照、刘楠、姜季军、茅泽民、张春兰、李万凤、李红、彭金钧、魏彤、
吴迪、曹永章、王薇、程洪、李彬、丁磊(共25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许海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李万凤还承
诺:

“(1)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
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
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
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5)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此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照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
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张红花、张红平、金月妹(共3人)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其他非自然人股东(12家)

公司股东德晟亨风、灏盛生物、医宸投资、鑫特宝、建元鑫铂、国发建富、
国发服创、合富瑞泰、翱鹏投资、中亿明源、益蚨投资、麦创投资(共12家)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
企业/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合伙企业/企业持有
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合伙企业/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孔勇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德晟亨风的出资份额,也不由德晟亨风回购该部分出
资额。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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