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新能源车A : 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 天弘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机构 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基 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3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天弘中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 码:01151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13)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 、 适用 的 销售机构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 适用 的 业务范围 自 20 2 1 年 3 月 29 日起 ,投资者可 在 本基金募集期限内 , 通过 恒泰证券 办理 本基金 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 办理规则 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 重要提示 1 、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 自 202 1 年 3 月 2 4 日至 202 1 年 4 月 7 日 止 ,本公司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 2 、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046 网站: www.thfund.com.cn ( 2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 956088 网站 : www.cnht.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一 年 三 月 二十九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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