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夏创业 : 2020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9:11:29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创业 : 2020年年度报告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0年7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2 基金简介 ..................................................................................................................................................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4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 5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6
§4 管理人报告 .............................................................................................................................................. 6
§5 托管人报告 ............................................................................................................................................ 12
§6 审计报告 ................................................................................................................................................ 12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6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6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1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华夏创业

基金主代码

160325

交易代码

1603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91,604,642.0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1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封闭期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战略
配售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等。在股票投
资策略上,本基金重点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可采取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除战略配售外的股票
投资部分可以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采取战略配售方式投
资的股票锁定期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期。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金将
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
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70%+经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
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本基金可参与创业板交易,可能面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制下因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
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彬

郭明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88

传真

010-63136700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泰大厦B座8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100033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216,367.03

本期利润

361,161,396.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4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3.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8,216,367.0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52,766,038.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4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42%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18%

1.31%

11.80%

1.17%

5.38%

0.14%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3.42%

1.20%

4.60%

1.29%

8.82%

-0.09%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


②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
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
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
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
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


日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
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目前旗下管理华夏上证50ETF、华夏沪深300ETF、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
华夏中证500ETF、华夏中小板ETF、华夏创业板ETF、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华夏中证央
企ETF、华夏中证四川国改ETF、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ETF、华夏战略新兴成指ETF、华夏
中证5G通信主题ETF、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华夏中证新能源
汽车ETF、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华夏消费ETF、华夏金融ETF、华夏医药ETF、华夏中
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ETF、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华夏中证银行ETF、华夏中证全指房
地产ETF、华夏创蓝筹ETF、华夏创成长ETF、华夏恒生ETF、华夏沪港通恒生ETF、华夏恒生互
联网科技业ETF(QDII)、华夏野村日经225ETF、华夏纳斯达克100ETF(QDII)、华夏3-5年中高
级可质押信用债ETF、华夏饲料豆粕期货ETF和华夏黄金ETF,初步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
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 Beta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
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
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2020年,华夏基金旗下主要产品在基金分类排名中
(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在“股票基金-标准股票型基金-标准股票型基金
(A类)”中排序21/201;华夏科技成长股票在“股票基金-行业主题股票型基金-TMT与信息技术行
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排序3/10;华夏移动互联混合(QDII)和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在“QDII
基金-QDII混合基金-QDII混合基金(A类)”中分别排序4/34和2/34; 华夏新兴消费混合在“混合
基金-行业偏股型基金-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中排序1/18;华夏稳
盛混合、华夏高端制造混合和华夏军工安全混合在“混合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
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30%-60%)(A类)”中分别排序23/481、26/481和33/481;华夏消
费升级混合C在“混合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
30%-60%)(非A类)”中排序12/215;华夏聚利债券(A)、华夏双债债券(A类)及华夏债券(A
类)在“债券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可投转债)(A类)”中分别排序1/184、3/184
和5/184;华夏鼎利债券(A类)在“债券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类)”

中排序5/238;华夏鼎琪三个月定开债券在“债券基金-定期开放式纯债债券型基金-定期开放式纯债债
券型基金(A类)”中排序5/334;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A类)在“债券基金-可转换债券型基金-可
转换债券型基金(A类)”中排序3/34;华夏鼎通债券在“债券基金-纯债债券型基金-长期纯债债券型


基金(A类)”中排序31/499;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C类)在“股票基金-标准指数股票
型基金-标准策略指数股票型基金(非A类)”中排序8/21;华夏创业板ETF在“股票基金-股票ETF
基金-规模指数股票ETF基金”中排序1/78;华夏消费ETF及华夏医药ETF在“股票基金-股票ETF
基金-行业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分别排序1/33和4/33;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在“股票基金-行业股票型
基金-其他行业股票型基金”中排序2/36;华夏战略新兴成指ETF在“股票基金-股票ETF基金-主题指
数股票ETF基金”中排序5/52;华夏创成长ETF及华夏创蓝筹ETF在“股票基金-股票ETF基金-策
略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分别排序1/16和3/16;华夏创业板ETF联接及华夏中小板ETF联接在“股
票基金-股票ETF联接基金-规模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分别排序1/61和14/61;华夏战
略新兴成指ETF联接在“股票基金-股票ETF联接基金-主题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非A类)”中排
序2/18。


公司及旗下基金荣膺由基金评价机构颁发的多项奖项。在中国证券报举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基金
业金牛奖评选活动中,华夏基金荣获“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华夏上证50ETF 荣获“三年期开
放式指数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在证券时报社主办,在晨星资讯、上海证券和济安金信提供数据
和研究支持的第十五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ETF管理明星基金公司”,华
夏回报混合荣获“五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策略明星基金”。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0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
务体验:(1)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上线双周定投、日定投、部分基金定投止盈功能,丰富了投资者
定期定额交易的投资形式;(2)华夏基金直销上线美元支付方式,为投资者使用美元交易提供便利;
(3)华夏基金微信公众号上线货币基金收益播报推送功能,方便客户及时了解持有的货币基金收益
变动情况;(4)与苏州农商银行、渤海银行、中天证券、华融融达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宽了客户交
易的渠道,提高了交易便利性;(5)开展 “凡是家人,都有户口本”、“以家人之名”、“牙掉了之后”、
“2020新鲜事”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晶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社保投
资部执行总经


2020-07-24

-

15年

清华大学经济学
硕士。2005年7
月加入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研究部
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华夏兴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
1月17日至2019
年3月21日期
间)、华夏领先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9年1月14
日至2020年7
月21日期间)
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
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
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
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年,全球经济受到新冠疫情的重大影响,叠加油价冲击,造成全球经济形势出现明显下滑。

在此背景下,各国相继出台相对严格的隔离措施,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从二
季度开始,全球经济环比改善,中国由于疫情控制得力经济反弹尤为显著。此外,美国宣布进一步
制裁华为,给国内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压力和不确定性。


在国内外疫情先后爆发、美国科技封锁、流动性宽松、国内逐渐复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A
股市场表现出较大的波动。但总体上,受流动性宽松因素驱动,整体风险偏好和市场行情不断上行。

其中,生物医药、在线办公、休闲零食、游戏和流媒体等行业在疫情阶段相对受益,表现较好;而
云计算、消费电子、光伏和新能源车等长期产业趋势确定的行业,随着疫情稳定后超额收益显著。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投资受益于创新驱动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TMT(通信、电
子、计算机等)、互联网(传媒互联网、消费互联网等)、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疫苗、
CXO等)、高端制造(光伏、新能源车、军工、先进制造等)四大板块。持仓重点聚焦在创业板和
科创板。


2020年,基金重点持仓的领域集中在云计算与企业级服务、消费电子与半导体、国产化与网络
安全、游戏与流媒体、创新药与医疗服务、光伏与新能源车等具有伟大前景的新兴科技产业方向。

充分发挥资深研究人员在各行业的专家经验,以确定性的全球科技产业趋势为核心,持续挖掘并持
有优质公司,从而分享科技龙头的成长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4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4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6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1年,宏观经济的主线是国内政策温和退坡叠加海外需求复苏;由于基数原因,经济同
比增速前高后低,制造业投资和服务消费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速的核心。政策方面预计逐步正常化,
货币政策以价稳量收为主,信用可能边际收紧;财政政策逐步退出疫情期间的刺激框架,赤字规模
大概率保持但赤字率可能明显下降。随着疫苗逐渐研发问世,疫情给全球带来的负面冲击将逐渐减
少。


从短期来看,随着经济恢复,中游制造和上游周期等和经济景气度高度相关的板块可能会有阶


段性的超额收益;但从长期来看,以科技、医药、消费为代表的大方向,在全球社会和经济当中仍
将占据越来越重的权重,而股票最终仍将反映全球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变迁。


本基金会继续保持聚焦科技成长的定位与属性,长期坚持科技前沿方向的配置,聚焦在TMT、
互联网、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四大科技板块,沿着信息技术革新(云计算、企业数字化转型、5G)、
能源技术革新(光伏、能源车)、国产替代(半导体、信创、军工、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互联
网、生物医药)等几个重点产业方向进行投资。


本基金希望寻找顺应科技产业趋势、拥有杰出的商业模式、团队具备优秀的组织能力和企业家
精神,从而能够实现高质量持续增长的优质科技公司。做中国最好的科技公司的长期股东,和投资
人一起分享中国核心科技资产的成长收益。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
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
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
司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修订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对各层级的合规管理职责、合规考核、
奖惩、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合规管理机制;修订了内幕交易防控制度,强化了
投资交易重点领域的合规风险防控;制定了基金参与重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基金投资操作符
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发现的基金投资交易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提示,对遇到的合规问题进
行研究分析,充分评估给予合规意见,把控合规风险。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
训,通过法律法规和案例讲解,不断加深员工的理解,强化合规意识,促进廉洁从业。公司严格落
实信息披露新规要求,按期完成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披露工作,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风险
控制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
础。在严格管控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风险的同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基金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在
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及离任审计工作,对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和分支机构
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排查业务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
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
合规稳健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
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
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
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
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39337_A90号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
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夏创业板两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
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 马剑英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2021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872,468,311.59

结算备付金



425,681.59

存出保证金



2,870,266.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60,190,826.57

其中:股票投资



2,160,190,826.5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889,741.87

应收利息

7.4.7.5

100,469.5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3,063,945,297.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349,992.6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40,321.26

应付托管费



606,720.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72,225.1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10,000.00

负债合计



11,179,259.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691,604,642.02

未分配利润

7.4.7.10

361,161,396.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52,766,038.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63,945,297.78



注:①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342元,基金份额总额2,691,604,642.02
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86,691,927.23

1.利息收入



1,643,737.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643,199.07

债券利息收入



538.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2,102,688.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71,833,583.1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90,221.0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股利收益

7.4.7.17

178,883.9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312,945,029.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471.77

减:二、费用



25,530,530.71

1.管理人报酬



17,733,028.26

2.托管费



2,955,504.7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20

4,730,807.5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62

7.其他费用

7.4.7.21

111,188.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61,161,396.5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1,161,396.52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91,604,642.02

-

2,691,604,642.0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61,161,396.52

361,161,396.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91,604,642.02

361,161,396.52

3,052,766,038.5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4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69号《关于准予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于2020年7月16日募集2,691,488,556.87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739337_A47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
7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91,604,642.0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116,085.1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可采取战略
配售方式进行投资,除战略配售方式以外,本基金也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股票
投资。采取战略配售方式投资的股票锁定期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年7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
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
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
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
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
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
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
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
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
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境外债券投资
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
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
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
线法近似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


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
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
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关
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
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
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
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本基金作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
法法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本基金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和处理税收费用时,
本基金需要作出相关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
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
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
缴纳印花税。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
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5%、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872,468,311.59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872,468,311.5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847,245,797.08

2,160,190,826.57

312,945,029.4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847,245,797.08

2,160,190,826.57

312,945,029.49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99,491.0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773.27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205.26

合计

100,469.59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472,225.12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1,472,225.12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110,000.00

合计

11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691,604,642.02

2,691,604,642.02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691,604,642.02

2,691,604,642.02



注: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2,691,488,556.87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116,085.15元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116,085.15份基金
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者账户。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48,216,367.03

312,945,029.49

361,161,396.5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8,216,367.03

312,945,029.49

361,161,396.52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08,355.6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2,189.62

其他

2,653.81

合计

1,643,199.07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17,542,271.6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045,708,688.4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1,833,583.18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1,038,875.84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本总额

948,10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554.8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0,221.01



7.4.7.1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5.2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5.3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5.4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6.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7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78,883.9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78,883.90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945,029.49

——股票投资

312,945,029.49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312,945,029.49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其他

471.77

合计

471.77



7.4.7.20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730,807.57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其中:申购费

-

赎回费

-

合计

4,730,807.57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6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788.51

其他

400.00

合计

111,188.5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107,720,542.21

27.93%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债券交易

无。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0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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