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万家红利 : 2020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3:15:48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红利 : 2020年年度报告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
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 .......................................................................................................................................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2 存放地点 ................................................................................................................................. 65
13.3 查阅方式 ................................................................................................................................. 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万家红利

基金主代码

1619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3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923,205.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6月1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
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控制手段,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平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
份股在中证红利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
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
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 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
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兰剑

李申

联系电话

021-38909626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800

021-60637111




传真

021-38909627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
楼层9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
楼层9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2

100033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wj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
义楼层9层)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
厦4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46,307.57

2,816,252.09

-410,772.44

本期利润

3,420,575.53

7,981,149.19

-8,284,629.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71

0.3111

-0.285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43%

19.07%

-18.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39%

20.21%

-16.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777,129.56

17,232,549.05

11,614,092.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628

0.7029

0.41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700,334.89

41,750,034.39

39,492,823.4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628

1.7029

1.416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6.28%

70.29%

41.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
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70%

0.91%

4.33%

0.90%

-0.63%

0.01%

过去六个月

13.88%

1.18%

11.78%

1.18%

2.10%

0.00%

过去一年

9.39%

1.26%

3.44%

1.26%

5.95%

0.00%

过去三年

9.29%

1.15%

-2.76%

1.16%

12.05%

-0.01%

过去五年

20.02%

1.13%

5.38%

1.11%

14.64%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6.28%

1.39%

40.85%

1.36%

45.43%

0.03%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 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1年03月17日,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在过去三年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现股东为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实验区浦电路360号8楼(名义楼层9层),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
楼,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八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
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
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
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
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坤

万家180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万家
上证50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万家
中证红利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

2019年10月
24日

-

6年

2013年11月至2014年12
月在Fractabole担任量化
IT工程师;于2015年6月
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研究员。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涵盖了研究、授权、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
的各个环节,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确保公平对待
不同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上:(1)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设定独立的投资部门,公募基金经理和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不得互相兼任。(2)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分层次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
公募基金和私募投资组合的规模、风格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3)公司研究员撰
写的研究报告等均通过统一的投研管理平台发布,确保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
和实施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执行上:(1)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对于
交易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3)对于债
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
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原则上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
配;(4)对于银行间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


在行为监控上,公司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场外交易对手议价的价
格公允性及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及分析,基金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
记录,并定期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即采集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组合,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


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对两两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值进行原
假设为0,95%的置信水平下的t检验,并对结论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在样本数量大于30的
前提下,组合之间在同向交易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7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
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作为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其投资目标是通过跟踪、复制中证红利指数,为投资者获
取市场长期的平均收益。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
投资管理,努力拟合标的指数, 减小跟踪误差,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范围之内。同时,本
基金采用有效的量化跟踪技术,降低管理成本。导致跟踪误差的主要原因是基金参与新股申购,
基金申购赎回、禁止投资成分股替代、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分红和基金费用等因素。


回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一季度全球各主要指
数均大幅波动并下跌,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疫情的缓和以及复工的不断推进,经济基本面逐渐
得到修复,A股整体表现出上涨格局。分行业来看,行业大多上涨,食品饮料强势领涨,医药走
势紧随疫情逻辑;从风格来看,上半年的强复苏逻辑,推升了消费和成长股上行,四季度市场切
换到金融和周期板块,结构分化。上证综指全年上涨13.87%,深证成指全年上涨38.73%,沪深
300指数上涨27.21%,中证500指数上涨20.87%,创业板指数上涨64.96%,中证1000指数上涨
19.39%。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为3.49%。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62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39%,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351%,年化跟踪误差1.0883%,符合基金合
同中日平均跟踪偏离度低于0.35%和年跟踪误差低于4 %的规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1年,疫情带来的基数效应使得业绩增长的确定性较高,业绩因素对市场总体偏正向。

对于估值而言,在经历了两年的结构性行情演绎后,A股主要板块的核心资产估值已然不低,在
货币政策回归稳健和生产恢复对资金需求旺盛的背景下,流动性对A股估值将偏压制。因此对于


2021年的行情我们预计为震荡向上。


中长期视角看,当前正处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叠加期,主线是科技+消费。对于科技:政策推
动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列为排名第一的重点任务,强调依托新
型举国体制突破核心技术、解决一系列“卡脖子”问题。“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也强调坚持创新
驱动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产业链扩散方面,当前正处5G
引领的新一轮科技周期中,前期以硬件为主,中后期带动软件革新需求,依照硬件-软件-内容-
应用场景规律,往后看计算机、传媒、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发展空间更大。对于消费:“十四五”

规划建议再次强调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将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
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注重需求侧管理,扩大内需着力点就在扩大消费。


本基金将继续贯彻被动投资理念,恪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一如既往地规
范、勤勉运作,将本基金打造为稳定有效的指数投资工具,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
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风控文化建设

不断梳理和优化制度流程、防范操作风险、加强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和加深员工对合规风控工
作的理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


(二)制度流程建设

为加强内控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流程的有效性、及时性、完备性,本年度对投资、销售、
专户业务相关的制度流程及后台部门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三)定期和临时稽核工作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门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检查内容覆盖公司各业务
部门和业务环节,检查完成后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和建议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四)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每日风险监控工作;改进基金业绩评价工作,辅助基金经理投资决策,
提供风险评估意见等;针对由于市场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加大了对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管理,防
范资金交收风险。


(五)员工行为管理与防控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 公司进一步完善防控内幕交易制度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等制度,强化员工行为管
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
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
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等组成。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
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
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
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基金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连续243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我司已经将该基金情况向证监会报备并提出解决方案,目前我司正积极加强
营销,力争扩大本基金规模。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存在低于二百人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3032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万
家红利”)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万家红利2020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万家红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万家红利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
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万家红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
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万家红利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万家红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万家红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斌

徐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日期

2021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829,877.51

2,427,599.44

结算备付金



4,562.77

2,968.96

存出保证金



3,158.71

1,55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0,529,606.43

39,859,891.10

其中:股票投资



40,529,606.43

39,859,891.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99.02

556.5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8,079.38

72,65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3,425,583.82

42,365,23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84,242.85

242,857.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937.18

26,005.65

应付托管费



5,587.45

5,201.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1,871.49

25,649.2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65,609.96

315,482.04

负债合计



725,248.93

615,195.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923,205.33

24,517,485.34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777,129.56

17,232,549.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700,334.89

41,750,034.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425,583.82

42,365,230.00



注: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8628元,基金份额总额22,923,205.3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217,024.94

8,786,370.27

1.利息收入



14,274.62

18,868.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4,274.62

18,868.3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93,953.01

3,590,090.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273,745.45

1,885,867.9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620,207.56

1,704,223.0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1,725,732.04

5,164,897.1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34,529.35

12,513.90




减:二、费用



796,449.41

805,221.0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03,609.75

313,269.06

2.托管费

7.4.10.2.2

60,721.92

62,653.8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81,859.61

69,559.4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350,258.13

359,738.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420,575.53

7,981,149.1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3,420,575.53

7,981,149.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517,485.34

17,232,549.05

41,750,034.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420,575.53

3,420,575.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594,280.01

-875,995.02

-2,470,275.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176,682.53

11,035,292.51

25,211,975.04

2.基金赎回款

-15,770,962.54

-11,911,287.53

-27,682,250.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923,205.33

19,777,129.56

42,700,334.8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7,878,730.77

11,614,092.64

39,492,823.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7,981,149.19

7,981,149.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361,245.43

-2,362,692.78

-5,723,938.2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65,863.06

4,085,472.05

10,451,335.11

2.基金赎回款

-9,727,108.49

-6,448,164.83

-16,175,273.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517,485.34

17,232,549.05

41,750,034.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方一天______ ______陈广益______ ____陈广益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388 号文《关于核准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1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088,639,584.43份基金份额。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控制手段,在正


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红利指数的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
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
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红利指数收
益率+ 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1年3月19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
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8)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9)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基金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伍万元;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
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
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
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
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
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一)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
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
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
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通过深港通买卖、继
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
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
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
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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