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达500 : 2020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达500 : 2020年年度报告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2 存放地点 .................................................................. 68 13.3 查阅方式 .................................................................. 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5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泰达500 基金主代码 1622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6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7,765,245.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年12月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中证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 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力争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 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在控制与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 提下,综合利用多种量化投资模型和指数增强技术,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徐娇娇 许俊 联系电话 66577766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026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刘轶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20年 2019年1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1,194,498.65 4,940,419.63 本期利润 107,906,171.68 15,746,424.04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 0.3484 0.0570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 29.19% 5.97%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34.99% 6.15%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 268,806,114.10 148,628,691.27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 0.9341 0.5668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 390,433,329.34 263,543,940.99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 1.3568 1.0051 3.1.3 累计期末 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 43.29% 6.1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46% 1.11% 2.72% 1.10% 1.74% 0.01% 过去六个月 16.85% 1.38% 8.24% 1.38% 8.61% 0.00% 过去一年 34.99% 1.52% 20.01% 1.54% 14.98%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43.29% 1.45% 25.52% 1.46% 17.77% -0.0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之日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份额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9年11月6 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自2019年11月6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2020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 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 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 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 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洋 策略投资 2019年 - 5年 北京大学理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5 部总经理 助理;基 金经理 11月06 日 年4月就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15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任助理研 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担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 具备5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刘欣 投资总监 (权 益);基金 经理 2019年 11月20 日 - 13年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 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 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 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 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权益) 兼基金经理;具备13年基金从业经验,13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婷 婷 基金经理 助理 2019年 11月06 日 - 3年 北京大学金融硕士,2017年7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助理研究 员,现任基金经理助理,具备3年基金从 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 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 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 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 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 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 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 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 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 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 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 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 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年的世界历经考验,2020年的资本市场亦令人印象深刻。一季度随着疫情在国内与世界 范围内的扩散,风险资产先后两次调整,年内的情绪与定价处于低位。世界各国为应对疫情对实 体经济的冲击推行的极度宽松的货币与财政政策,让资本市场流动性紧缺的局面迅速得到改变并 开启了贯穿后三个季度的反弹回升。国内权益市场在全年呈现结构性的慢牛行情,资金给与盈利 确定性与景气度改善确定性以更高的溢价水平。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小或受益的板块相对优势明 显,如医疗物资与设备、必选消费、线上经济等。下半年随着中国经济领先世界的恢复进程,叠 加外需回升国外产能供给不足的出口替代逻辑,上游资源产业与中游制造业景气度确定性回升, 以新能源汽车、光伏、高端制造、建材、化工等为代表的具有成长属性或竞争格局优化的制造业 板块逐渐引领市场,有色、煤炭、石油产业链等上游原材料行业也紧随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而回暖。 从市场风格与个股角度来看,因年内增量资金更多来自机构,受机构资金审美主导,强势板块与 强势龙头个股延续性较强,而权益类基金大幅跑赢指数的现象更强化了这一趋势。 本基金在操作中恪守基金合同,采用指数增强策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及其他风险属性。使 用量化选股手段,挑选盈利质量高、盈利增速稳定、估值合理的中盘绩优股票。选股风格偏向长 期基本面,较好的控制了持仓换手率与交易成本。持仓结构分散以控制个股风险,仓位保持合理 稳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6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99%,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2021年全年的宏观政策基调大概率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温和回归常态不急转 弯,消除了市场对于政策节奏的担忧。在此背景下,国内经济复苏进程有望持续,企业盈利增速 或在上半年触及新高,对外出口或将维持高景气,从而稳定市场交易情绪。权益市场增量资金在 内稳外松的流动性环境中仍可望迎来外资的进一步增配,国内新发公募基金募集资金仍有相当部 分体量有待建仓,养老、保险、信托、银行理财子等机构资金对于权益市场高收益的需求也将驱 动其进一步加大权益配比。我们对A股中长期的空间仍然抱有乐观积极的态度。未来市场风格与 盈利逻辑或将从核心板块的估值扩张逐步切换为景气度与盈利兑现的确定性支撑,但行业与个股 的结构性行情或仍将长期存在。板块方面关注估值合理与景气度拐点的大金融,契合需求侧管理 方向的可选消费与出行,以及十四五规划重点的高端制造、信息安全、清洁能源等领域。短期风 险方面,警惕部分长期优质赛道因资金过于拥挤而可能引发的盈利兑现现象。 基于基金合同与投资观点,本基金在选股策略上倾向于选择盈利质量高、公司治理规范、估 值合理、有长期业绩成长能力的股票。在严格控制行业与风格暴露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的选股 超额收益。在持仓上选择不过分暴露个股相对权重,分散投资以平衡组合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 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 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 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 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 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 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 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 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 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 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 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 润分配安排。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292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泰达宏 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 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中 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中 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 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达宏 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魏益佳 楼茜蓉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108,498.98 855,783.37 结算备付金 1,735,438.30 925,182.47 存出保证金 71,416.11 33,17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83,066,173.94 261,112,391.75 其中:股票投资 367,336,693.94 248,101,107.7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729,480.00 13,011,2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94,041.90 2,131,472.61 应收利息 7.4.7.5 193,675.85 309,048.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21,361.90 715,945.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94,690,606.98 266,082,99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51,866.23 594,043.07 应付赎回款 946,801.22 1,018,788.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5,855.91 226,233.99 应付托管费 65,171.16 45,246.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04,550.03 405,909.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63,033.09 248,834.79 负债合计 4,257,277.64 2,539,056.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1,627,215.24 110,825,421.75 未分配利润 7.4.7.10 268,806,114.10 152,718,519.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0,433,329.34 263,543,940.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4,690,606.98 266,082,997.31 注: 1.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568元,基金份额总额287,765,245.64 份。 2.本财务报表的比较编制期间为2019年11月6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1月6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9年12 月31日 一、收入 119,238,001.26 16,734,902.52 1.利息收入 327,213.95 80,214.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4,644.12 5,060.06 债券利息收入 232,569.83 75,154.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21,779,164.16 5,782,857.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18,005,576.20 5,743,200.93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05,994.51 -1,379.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3,879,582.47 41,036.8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3,288,326.97 10,806,004.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419,950.12 65,825.97 减:二、费用 11,331,829.58 988,478.4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680,406.99 404,330.70 2.托管费 7.4.10.2.2 736,081.32 80,866.1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6,412,068.71 413,847.4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503,272.56 89,434.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7,906,171.68 15,746,424.0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7,906,171.68 15,746,424.0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0,825,421.75 152,718,519.24 263,543,940.99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07,906,171.68 107,906,171.68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0,801,793.49 8,181,423.18 18,983,216.6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36,246,760.83 229,934,158.17 366,180,919.00 2.基金赎 回款 -125,444,967.34 -221,752,734.99 -347,197,702.33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21,627,215.24 268,806,114.10 390,433,329.3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9,691,733.85 148,452,530.62 268,144,264.47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5,746,424.04 15,746,424.04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8,866,312.10 -11,480,435.42 -20,346,747.5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4,088,670.32 17,852,237.39 31,940,907.71 2.基金赎 -22,954,982.42 -29,332,672.81 -52,287,655.23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0,825,421.75 152,718,519.24 263,543,940.9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傅国庆 傅国庆 王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 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 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原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以现场 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定于2019年11月6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2019年11月6日起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776号核准,本基金5,381,032.00份 基金份额于2019年12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投资组合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0年度和2019年11月6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和2019年11月6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9年12 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比较编制期间为2019年 11月6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 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 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 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108,498.98 855,783.37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108,498.98 855,783.3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53,476,384.81 367,336,693.94 13,860,309.13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债 券 交易所市场 15,681,120.00 15,729,480.00 48,360.00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15,681,120.00 15,729,480.00 48,36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69,157,504.81 383,066,173.94 13,908,669.13 项目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30,879,401.14 248,101,107.75 17,221,706.61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债 券 交易所市场 13,035,994.51 13,011,284.00 -24,710.51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13,035,994.51 13,011,284.00 -24,710.51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43,915,395.65 261,112,391.75 17,196,996.1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进行买断式逆回购交易。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34.18 696.1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777.10 412.60 应收债券利息 192,328.77 307,920.6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0.01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35.80 19.50 合计 193,675.85 309,048.8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04,550.03 405,909.35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904,550.03 405,909.3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3,033.09 3,234.25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210,000.00 210,000.00 指数使用费 50,000.00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