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金融科技 : 2020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金融科技 : 2020年年度报告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报告 送出日期: 2021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 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3月29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 ................................ ......................... 1 1.1 重要提示 ................................ ................................ ................................ ............................ 1 1.2 目录 ................................ ................................ ................................ ................................ .... 2 §2 基金简介 ................................ ................................ ................................ ................................ .....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 4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 .................... 6 3.3 其他指标 ................................ ................................ ................................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 9 §4 管理人报告 ................................ ................................ ................................ ................................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 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 .................... 13 §5 托管人 报告 ................................ ................................ ................................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 ................................ ................................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 ................................ ................................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 ................................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 ................................ ...................... 16 7.2 利润表 ................................ ................................ ................................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 19 7.4 报表附注 ................................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 ................................ ........................... 45 8.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 45 8.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 50 8.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 53 8.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 ................................ ................................ ................ 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4 8.12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 ................................ ................................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 5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5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6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 ................ 60 13.2 存放地点 ................................ ................................ ................................ ........................ 61 13.3 查阅方式 ................................ ................................ ................................ ........................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LOF) 场内简称 金融科技 基金主代码 168701 交易代码 168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4月 3日 基金管理人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532,233.9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年 5月 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 LOF) A(金融科技)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 LOF) C(金融科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8701 1687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103,753,648.75份 13,778,585.1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 95%+人 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的成分股来实现对标的 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 R3类 (中等收益 /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林琦 刘尚文 联系电话 4009835858 010-880857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9835858 010-88013540 传真 0755-21835680 010-8808522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 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5层 01-06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 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5层 01-06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恒奥中心 B座 邮政编码 51800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郑旭 杨玉成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s://www.uv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LOF)A(金融科技)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LOF)C(金融科C)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510,931.61 1,950,690.80 本期利润 34,195,865.75 207,576.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698 0.017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5.86% 1.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26% 7.8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566,918.60 1,082,693.0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26 0.078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320,567.35 14,861,278.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26 1.0786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26% 7.8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 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 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 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未满1年,故 2020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金融科技)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6% 1.54% -3.04% 1.58% 2.18% -0.04% 过去六个月 -3.92% 1.69% -2.09% 1.85% -1.83%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26% 1.51% 13.95% 1.76% -5.69% -0.25%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C(金融科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8% 1.54% -3.04% 1.58% 2.06% -0.04% 过去六个月 -4.16% 1.69% -2.09% 1.85% -2.07%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86% 1.51% 13.95% 1.76% -6.09% -0.2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 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20年4月3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1年,故成立当年净值增长 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20年4月3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 1日证监许可〔2017〕1419号文批准设立,于2017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 并于2018年2月8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于2018 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8 年7月9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2.67亿元,管理3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潘天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20年 4 月 3日 - 9年 四川大学理学学士 ,美国匹兹堡大学理学 硕士和卡茨商学院金融 MBA。历任恒 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后更名“广证恒生证 券研究所” )研究员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 ,2018年 7月加入合煦智远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 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 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 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各个相关环节,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分析评 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多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 交易的执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产品所跟踪的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399699)意在表征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趋势。 自2020年4月3日成立以来,第一个月封闭期采取低仓位运行,重点是低波动基础上获得 收益,首月以低仓位配置指数成份为主的操作较好地控制了回撤。在产品的建仓期6月内, 稳步提升了仓位,以指数成份股为基础进行组合配置并附加主动择时和产品说明允许比例 下的主动选股,兼顾产品的收益和净值的回撤。建仓期过后,产品90%以上仓位配置复制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399699)成份股,体现了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399699) 高度跟踪的走势。除此之外,产品通过网下新股申购获得部分额外收益。 后续产品仍将保持90%以上仓位配置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399699)成份股从而有 效体现指数走势及产品的配置属性。另外,通过网下申购新股、主动仓位部分的选股,我 们也将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高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6%,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2020年市场情况,上半年应对疫情冲击,央行降准、降息,货币政策较为宽松, 下半年国内经济活动逐渐恢复,稳货币的基调下,货币政策回归正常化。结构性宽松和收 紧并存,防止超额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继续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证券市场从 3月下旬到7月中旬表现较好呈上行走势和7月下旬到年底的震荡走势也较为符合流动性全 年的放松和把控的节奏 展望2021年,国内经济将延续2020年下半年的复苏趋势;国际方面,随着新冠疫苗 接种的不断推进,全球的经济活动也将逐步复苏。需求端的改善拉动制造业产业链盈利趋 势向好,工业增加值将稳步上行。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海外国家在本轮由 疫情引发的货币宽松可能引起通胀上行,以美国为例,2020年以来推出超大力度的货币宽 松政策随着疫情好转和通胀的压力可能出现转向,证券市场会因此出现波动。相对来说, 更看好国内的市场的韧性,因为国内经济先于全球复苏,同时货币政策非常稳健。 行业层面呈现结构分化。从政策支持、细分行业发展趋势、财务报表质量、竞争格局 等角度,中长期看好科技类、消费类、新能源车产业链、高端制造等行业。 央行提出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流动性仍将维持合理充裕,实际贷款利率也有望 进一步降低,预计2021年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遵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搭建公司内控体系,积极践行合规风控管理,加强内部风 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各项公司制度、流 程的制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体系;开展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 性稽核,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司投研交易、市场销售、人员 管理等方面开展稽核审计,检查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情况, 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多次组织针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不断 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素质和职业道德,营造合规经营的公司氛围;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 审慎审查宣传推介材料,督促落实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及投资者教育工作;完成各项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继续坚持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内部管 理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 金资产的安全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估值程序严格遵照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煦智远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资产估值业务管理指 引》。 1、估值流程 基金估值程序采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基金管 理人每日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采 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还会将基 金在证券经纪商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对账单与估值结果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基 金托管人、证券经纪商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净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等部 门总监或其他指定的相关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审议估值政策、监督估值结果、 跟踪及定期评估估值政策的执行、与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估值机构沟通协商估值政策、跟踪 研究规则变化对估值的影响、修订补充完善估值相关制度和流程。 日常基金资产的估值程序,由公司运营部负责执行。对需要进行估值调整的投资品种, 公司启动估值调整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由估值委员会议定估值方案,公司运营部具体执行。 2、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 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 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 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 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1)第 2076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 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 金” )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 2020 年 4 月 3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 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合煦 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0 年 4 月 3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合 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管理层负 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 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合 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 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 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 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 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 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 作: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三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基金 不能持续经营。 (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 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 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吴琳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年 3月 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20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528,022.88 结算备付金 8,170,247.89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9,142,667.35 其中:股票投资 119,142,667.3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1,960.88 应收利息 7.4.7.5 2,482.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2,532.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28,167,914.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20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05,529.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235.96 应付托管费 11,447.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66.7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8.8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05,629.97 负债合计 986,068.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7,532,233.94 未分配利润 7.4.7.10 9,649,611.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181,845.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167,914.19 注:1、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17,532,233.94份,其中合煦智远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103,753,648.75份,A类基金份 额净值1.0826元;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 13,778,585.19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786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止期间。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0年4月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37,662,397.18 1.利息收入 1,093,845.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61,363.93 债券利息收入 14.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2,466.96 其他利息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909,767.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0,813,219.2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2,083.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084,465.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8,058,180.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716,964.30 减:二、费用 3,258,955.1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860,146.92 2.托管费 7.4.10.2.2 172,029.43 3.销售服务费 47,502.03 4.交易费用 7.4.7.19 1,847,985.7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02 7.其他费用 7.4.7.20 331,290.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403,442.0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403,442.05 注:1、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止期间。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31,837,888.28 - 531,837,888.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4,403,442.05 34,403,442.0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414,305,654.34 -24,753,830.38 -439,059,484.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5,473,554.90 8,647,264.49 74,120,819.39 2.基金赎回款 -479,779,209.24 -33,401,094.87 -513,180,304.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17,532,233.94 9,649,611.67 127,181,845.61 注:1、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止期间。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赵新宇___ ____刘慧红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2773号《关于准予合煦智 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存续期限 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31,621,595.05元,业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25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于2020年4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31,837,888.28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6,293.2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合煦智远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333号核准,本基金 316,790,447.00份A类基金份额于2020年5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 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 市流通。 根据《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合煦智远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 象。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等)、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现金、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 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合 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 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 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 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 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 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 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 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 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 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 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 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 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 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 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 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 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 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 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 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 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 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 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 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 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 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 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 [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 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 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 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