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 :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 :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 .......................................................................................................................................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4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2 存放地点 ................................................................................................................................. 75 13.3 查阅方式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4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796,834.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新经济主题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的基本 面、经营状况进行深入研究,选择出基本面良好、成 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跟踪宏 观经济变量和国家财政、税收和货币政策等指标,判 断经济周期的阶段和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研究预测 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 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 征,估计各子资产类的相关性矩阵,并在此基础上确 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 ×4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 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 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 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陈晖 许俊 联系电话 021-38601777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 95566 传真 021-38601799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邮政编码 20013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贾波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huatai-pb.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 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8,985,903.81 6,247,578.10 4,352,465.53 本期利润 9,495,434.16 10,036,036.38 -7,073,894.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322 0.6685 -0.29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3.63% 52.32% -26.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8.84% 59.74% -22.7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7,629,348.79 10,396,216.45 -250,887.2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914 0.5784 -0.01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426,183.62 28,370,110.04 20,784,070.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1914 1.5784 0.988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9.14% 57.84% -1.1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35% 1.34% 13.47% 0.84% -3.12% 0.50% 过去六个月 16.94% 1.70% 20.74% 1.06% -3.80% 0.64% 过去一年 38.84% 1.96% 18.41% 1.27% 20.43% 0.69% 过去三年 71.40% 1.58% 17.11% 1.11% 54.29% 0.4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9.14% 1.42% 43.02% 0.99% 76.12% 0.4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5日,2016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未实施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 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 基金、华泰柏瑞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战略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 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 际通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 化明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基本面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益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柏瑞优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泰柏瑞锦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成长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 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1622.89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明仁 海外投资 部总监、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年11 月25日 2020年1月13日 20年 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 学财务金融专业管理 学硕士,具有17年以 上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经验。2004年至2006 年任台湾建弘投资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建弘 泛太平洋基金基金经 理。2006年至2008年 加入英国保诚投资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任保 诚印度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加入本公司,2010年12月至2020 年1月任华泰柏瑞亚 洲领导企业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1 月起任海外投资部总 监,2016年11月至 2020年1月任华泰柏 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何琦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年7月 10日 - 12年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 学士。曾任汇丰银行证 券服务部证券结算师,2008年11月加入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交易部高级交 易员,海外投资部基金 经理助理。2017年7 月起任华泰柏瑞新经 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年8 月起任华泰柏瑞亚洲 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任华泰 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 离任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黄明仁2020年1月13日离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 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 立了科学完善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发生 的利益输送。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 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场内交易的非组合指令启用投资管理系统中的公平 交易模块;对于场外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不同帐户。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 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同时对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在不同时间窗(如日内、3 日、 5 日)下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各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确保公平交易 的实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完全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部 为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统一交易服务,为公平交易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目前公司公募基金经理有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兼任业务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进行,同时遵守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机构设置合理,公平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投资决策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交易价差分析表明公司旗下各基金均得到了公平对 待,不存在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经过对不同基金之间交易相同证券时的同向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发现,报告期内基金之间的买卖交易价差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合理水平。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异常交易监控与管理办法》对投资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 进行监督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识别和检查,交易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 的事中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部及异常交易评估小组负责异常交易行为的事后审查和评估。本报 告期内,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论在二级市场还是在大宗交易或者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中,均 没有发现影响证券价格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等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没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 5%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港股和A股全年处于一个结构性上涨的趋势中,虽然经历了短期的美股崩盘,但是随着美联 储超级大放水,市场加速回到上涨轨道。全年A股市场主线主要集中在消费、新能源和医药上, 价值股仅在10、11月份有所表现,新能源消费则在12月份创出历史新高,涨幅巨大。港股在美 国大选敲定之后,外资开始回流港股,全年走势较A股类似,而基金重仓的个股抱团越来越紧, 尤其是以港股恒生科技指数为首。 我司新经济沪港深基金全年虽然跑赢指数,但是下半年尤其在四季度表现欠佳,究其原因, 是因为在目前全市场配置方向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很多股票业绩短期透支太多,作为基金管理者, 我们在四季度选择了另外一条路:选择低估值、基本面已经反转、有成长的行业进行配置,虽然 可能短期不在风口,但是我们依然选择耐心等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191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84%,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纵观明年全年,新能源消费板块的涨势我们无法做出判断,因为价格很贵的股票也可能再翻 N倍,估值失去了意义,在这个时候,股价只取决于市场情绪和新增资金,音乐不停,舞蹈不止。 类比于1999的互联网泡沫,按点击量收费增加市值的模式和现在重资产投资的商业模式相比,不 论是生产边界、管理边界,还是技术边界,重资产的商业模式都是超级困难模式,因此我们目前 无法判断谁会是最终的胜出者。所以反过来思考,我们就目前的市场状态更愿意去选择性价比更 好的板块和个股,更为确定的增长性,可以接受的估值,加上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的形式都有向好 的趋势,新冠疫情有望得到控制,我们判断2021年全年会是一个以EPS驱动为主的牛市,市场并 不会像2020年那么畸形,而是一个全面开花的市场,甚至不少板块比如金融类,周期类行业会迎 来戴维斯双击,因此我们选择守正出奇,争取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始终将合规运作、防范 风险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 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 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 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 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 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 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 证了投资运作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 (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公司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后台运营、反洗钱等方面的 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对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改进 情况安排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按照相关法规、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门 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开展 行为规范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等,有效提高了 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 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 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 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 究、风险控制、金融工程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 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 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本期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未实施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因赎回等原因,本基金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情形,但无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14日将《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关于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况的报告》上报中国证监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258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泰柏瑞新经济沪 港深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泰柏瑞新经济沪 港深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泰 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 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炯 朱宏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996,711.25 2,734,293.63 结算备付金 112,180.53 567,951.37 存出保证金 50,603.25 8,54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0,643,275.01 27,098,156.30 其中:股票投资 30,523,287.01 26,848,006.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9,988.00 250,1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7,962.21 508,071.48 应收利息 7.4.7.5 2,950.87 6,118.4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119.09 144,490.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3,274,802.21 31,067,629.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394,179.10 应付赎回款 732,975.89 152,020.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731.94 32,414.95 应付托管费 6,788.69 5,402.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7,035.33 53,322.2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1,086.74 60,179.88 负债合计 848,618.59 2,697,519.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796,834.83 17,973,893.5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7,629,348.79 10,396,216.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26,183.62 28,370,110.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74,802.21 31,067,629.55 注: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2.1914元,基金份额总额14,796,834.8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514,704.52 11,154,725.70 1.利息收入 15,786.87 18,901.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941.45 18,816.10 债券利息收入 1,845.42 85.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775,930.16 7,256,834.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9,121,621.70 7,080,942.9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95.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655,203.46 175,891.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509,530.35 3,788,458.2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13,457.14 90,531.76 减:二、费用 1,019,270.36 1,118,689.3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22,967.60 289,101.06 2.托管费 7.4.10.2.2 70,494.68 48,183.5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462,237.68 696,434.0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63,570.40 84,970.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9,495,434.16 10,036,036.3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9,495,434.16 10,036,036.3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973,893.59 10,396,216.45 28,370,110.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9,495,434.16 9,495,434.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77,058.76 -2,262,301.82 -5,439,360.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843,004.07 20,450,087.30 44,293,091.37 2.基金赎回款 -27,020,062.83 -22,712,389.12 -49,732,451.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4,796,834.83 17,629,348.79 32,426,183.6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1,034,958.14 -250,887.29 20,784,070.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0,036,036.38 10,036,036.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061,064.55 611,067.36 -2,449,997.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169,721.70 9,818,494.60 31,988,216.30 2.基金赎回款 -25,230,786.25 -9,207,427.24 -34,438,213.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973,893.59 10,396,216.45 28,370,110.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韩勇______ ______房伟力______ ____赵景云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3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 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人民币276,864,591.3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15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77,014,463.8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9,872.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沪港通机制 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 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 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总和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综合指 数收益率×4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 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后续处理方案, 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0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 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 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 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996,711.25 2,734,293.6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996,711.25 2,734,293.6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8,118,447.40 30,523,287.01 2,404,839.6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