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1—013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 披露了《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3号),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号)。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数量11,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94%,最高成交价为4.66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3.12元/股,成交总额50,755,5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 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 11月30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10,903,700股的25%,即52,725,92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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