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12 证券简称: 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 202 1 - 0 2 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悦橙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橙 投资”)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 公司”、“公司”)股份 15,082,3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 ;嘉 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橙投资”)持有中微 公司股份 9,419,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6% ;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橙投资”)持有中微公司股份 6,602,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 ;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橙色海岸”)持有中微公司股份 3,971,165 股,占公司 总 股本的 0.74%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悦橙投资、创橙投资、亮橙投资、橙色海岸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拟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97,2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2%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697,244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以上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1,394,48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15,082,377 2.82% IPO前取得:15,082,377 股 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9,419,124 1.76% IPO前取得:9,419,124股 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6,602,963 1.23% IPO前取得:6,602,963股 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3,971,165 0.74% IPO前取得:3,971,16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 组 嘉兴悦橙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5,082,377 2.82% 悦橙投资、创橙投资 、亮橙投资、橙 色海岸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兴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视为一致行动人。 嘉兴创橙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9,419,124 1.76% 悦橙投资、创橙投资、亮橙投资、橙 色海岸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兴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视为一致行动人。 嘉兴亮橙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6,602,963 1.23% 悦橙投资、创橙投资、亮橙投资、橙 色海岸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兴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视为一致行动人。 嘉兴橙色海岸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971,165 0.74% 悦橙投资、创橙投资、亮橙投资、橙 色海岸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兴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视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35,075,629 6.5 5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7,483,614 1.40% 2020/7/29~ 2020/12/16 153.50- 188.00 2020-11-16 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764,880 0.70% 2020/7/29~ 2020/12/15 161.56- 200.00 2020-11-16 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509,511 0.47% 2020/7/31~ 2020/12/14 165.00- 200.00 2020-11-16 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0,414 0.44% 2020/7/29~ 2020/12/14 165.00- 188.00 2020-11-1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 持股 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嘉兴悦橙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 过: 11,125,134股 不超 过: 2.08%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562,567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5,562,567股 2021/4/26~ 2021/10/ 22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得 收回部 分投资 成本 嘉兴创橙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 过: 4,492,842股 不超 过: 0.84%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246,421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246,421股 2021/4/26~ 2021/10/ 22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得 收回部 分投资 成本 嘉兴亮橙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 过: 2,567,339股 不超 过: 0.48%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283,670股 2021/4/26~ 2021/10/ 22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得 收回部 分投资 成本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283,669 股 嘉兴橙色 海岸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不超 过: 3,209,173股 不超 过: 0.60%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604,58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604,587股 2021/4/26~ 2021/10/ 22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得 收回部 分投资 成本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 动人(如有,下同)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 “首发前股份”)。 二、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监管规则”)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三、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如有)。 四、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监管规则的规 定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本 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 行人,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减 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除 外)将遵守下列规则: 1. 本企 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 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 2. 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 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 3. 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 4. 如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合并 计算的持 股比例低于 5% 的,则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 守本承诺函第四条和第五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六、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七、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 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及本企 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八、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 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自行承担。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悦橙投资、创橙投资、橙色海岸、亮橙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悦橙投资、创橙投资、橙色海岸、亮橙投资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股东悦橙投资、创橙投资、橙色 海岸、亮橙投资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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