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泉峰汽车: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 603982 证券简称: 泉峰 汽车 公告编号: 临 202 1 - 0 34 南京泉峰 汽车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 年 度报告 及相关报告 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 或 “公司”) 于 2 021 年 3 月 3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了《 2 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披露事项 在 填报理解上存在误差 ,现做更 正如下: 一、 2 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 2 020 年年度报告第 2 页“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否 更正后: 是。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均已 及时清理,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 于 2 020 年 7 月 1 5 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实施 2 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 ,因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为境外 非居民企业法人 实体 ,上市公司有为其代扣代 缴 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 的义务。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 公司必须在权益分派 完成 后 7 天内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公司于 2 020 年 7 月 2 0 日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 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 , 控股股东 泉峰精密 已于当天 将 对应税款全额 归还 至 公司 账户 ,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2 、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 园区规划只有一个电力 设施 的接入点, 且对应户号需与不动产红线图一致 ,在供电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 户,目前户名为泉峰汽车。 因德朔实业与泉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 , 泉峰汽车需要 为其代收代缴电费,但 双方电费独立计量、 独立核算且分别 由 供电部门开具发票。 2 020 年度,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 8 05.92 万元, 均及时归还,期末 无资金占用余额。 (二) 2 020 年年度报告第 4 8 页“第五节 之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及 清欠进展情况” 更正前: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余额 报告期 内发生 的期间 占用、期 末归还 的总金 额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期初 金额 报告 期内 发生 额 期末 余额 预计 偿还 方式 清偿时间 报告期 内清欠 总额 清欠 方式 清欠 金额 清欠时间 (月份) 0 1 07.18 0 现金 偿还 2 020 - 07 - 20 107.18 107.18 现金 偿还 1 07.18 2 020 - 07 - 20 0 8 05.92 0 现金 偿还 各 月末前 8 05.92 8 05.92 现金 偿还 8 05.92 各 月末前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 通过了公司为德朔实业代收代付 2020 年度电费的议案。 具体 内容 详 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2 月 24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 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关于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 019 - 029 ) 。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原因 1 、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实施 2 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因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 实体,上市公司有为其代扣代缴 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权益分派 完成后 7 天内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并缴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已于当天 将对应税款全额归还至公 司账户,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2 、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园区规划只有一个电力设 施的接入点,且对应户号需与不动产红线图一致,在供电部门 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目前户名为泉峰汽车。因 德朔实业与泉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泉峰汽车需要为其代收代 缴电费,但双方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且分别由供电部门开 具发票。 2020 年度,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 805.92 万元,均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不适用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 原因 不适用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沟通 预 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说 明 无 (三) 2 020 年年度报告第 5 3 页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之 十四、重大关联交 易(四)关联债权 债务往来” 更正前: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泉峰精密 控股股东 0 1 07.18 0 合计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实施 2 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因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 实体,上市公司有为其代扣代缴 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权益分派 完成后 7 天内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并缴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已于当天 将对应税款全额归还至公司账户,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因控股股东当天归还, 且涉及金额较小, 对公司未产生实质影 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 公司 《 2020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 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二、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更改 公司 于 20 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关于泉峰汽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因上 述年报调整原因,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0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2020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0年度偿 还 累计发生金额 2020年期末往 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Chervon Precision Technolo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07.18 107.18 - 股利分配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 税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107.18 107.18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 - - - 总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0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2020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0年度偿 还 累计发生金额 2020年期末往 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关联自然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总计 - 107.18 107.18 - 注: 除上述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外,本公司负责统一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并按照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德朔实业”)及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南京搏峰”)实际用电 量向其收取代付电费。于2020年度,本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电费代付人民币805.92万元(2019年度:人民币822.32万元),与南京搏峰发生电费代付人民币0.00万元 (2019年度:人民币23.36万元),上述代付款项均于各年末之前收回。 更正后: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及清偿 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 的会计科目 2020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0 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 不含利息 ) 2020 年度偿 还 累计发生金 额 2020 年期末往 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07.18 107.18 - 股利分配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 税 ( 注 1) 非经营性占用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 805.92 805.92 - 代付电费 ( 注 2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913.10 913.10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小 计 - - - - 总计 - 913.10 913.10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 的会计科目 2020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0 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 不含利息 ) 2020 年度偿 还 累计发生金 额 2020 年期末往 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 其 附属企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关联自然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总计 - - - - 注 1 : 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泉峰汽车 代扣代缴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股利分配所得税费用人民币 107.18 万元,并形成对泉峰精密的其 他应收款 , 泉峰精密 于当天支付 泉峰汽车 上述代扣代缴款项 。 注 2 : 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园区规划只有一个电力设施的接入点,且对应户号需与不动产红线图一致,在 供电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目前户名为泉 峰汽车。因德朔实业与泉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泉峰汽车需要为其代收代缴电费,但双方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且分别由供电部门开具发票。 2020 年度,公司与德朔 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 805.92 万元,均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 信息披 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 汽车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21 年 4 月 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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