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红利 : 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1:41:34 中财网

原标题:100红利 : 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9

10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875
号)进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11

26
日正式生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
中证红利
指数


中证红利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现金股息率高、
分红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
100
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沪深市场
高红利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1
)指数样本空间


沪深
300
指数的样本空间中满足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证券

过去两年连续现金分红且
每年的税后现金股息率均大于
0

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前
80%

过去一年内日均成
交金额排名在前
80%





2
)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两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

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
/
除数×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
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
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
0

1
之间,以使样本采用股息率加权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4

本基金投资于
中证红利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
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风格

单一
风险、
标的指
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
、基金投资
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基金分红特殊安排的风险、
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
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
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
市风险、
终止清盘风险、
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申购赎回方式下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
险、
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
支持证券

存托凭证
等)的特有风险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
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
投资人
投资于基金
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5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其
不时的更新
,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申
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
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6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及基金管理人章节相关信息进
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4

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20

8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0

6

30
日,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0

6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

................................
.........................
1
二、释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4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

................................
............
3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7
十、基金份额的折算
................................
................
5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5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66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6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8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8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9
十九
、风险揭示
................................
....................
85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
9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26

一、绪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
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
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具
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易
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
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简称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1
1
、标的指数:指中证红利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
2

ETF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
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
3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
4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7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8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0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
1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
2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
3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
4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7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8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9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0

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31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2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劵公司,又称为代
办证券公司


33

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4

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中国结算





35

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6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8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9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

日、天:指公历日


41

月:指公历月


4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4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4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7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
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9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基金
合同规定的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52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3

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4

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5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6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7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8

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9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60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简称
“IOPV”


61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
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2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基
准日



63

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上市后基金份额发生折算,则采用
剔除上市后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
值之比减去
100%


64

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00%


65

元:指人民币元


6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
4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
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
李红枫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1]4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



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
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
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
司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斌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经理,鸿商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
执行董事,名力中国成长基金合伙人,复星能源环境与智能装备集
团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盈合(深
圳)机器人与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柯勒复合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潘文皓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劲牌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综合分析员,云南锡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云锡(深圳)融资
租赁公司董事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
部长(主持工作),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
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卡恩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智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
人事处干部,海南省三亚国际奥林匹克射击娱乐中心会计主管,三英(珠海)纺织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珠海市迪威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
团(派驻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财
务总监,珠海港置业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
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董志钢先生,法学学士,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脱钩办
法律事务室副经理、中农信托管办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处置办处置业
务部经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志盛先生,经济学研究生,监事。曾任广东证监会信息部部
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
办机构二处处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刘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法学硕士,监事。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部监察员、上海分公司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
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马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
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
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
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常务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
部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
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易方达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
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
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
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高松凡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招商银行总行
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老保
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关秀霞女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分析员,
Danie
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美国共同基金业务风险经理、亚洲区(除日本外)机构服务主管、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
裁、大中华地区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中国区行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
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
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
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陈丽园女士,管理学硕士、法律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助理、监察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监察与合规
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合规内审
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数量
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
管理人员、多资产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冯波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行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研究员、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市场部大区销售经理、北京分公司
副总经理、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研究
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
金经理。



陈皓先生,管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一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基金经理。



娄利舟女士,工商管理硕士(
EMBA
)、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分析师、研究所策略研究员、经纪业务部高级经理,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支持中心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市场部
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
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FOF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经理


林伟斌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量化基金组合部副
总经理、量化策略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3

6
日至
2017

6

22
日)、易方达沪深
300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11

14
日至
2017

6

22
日)、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8

27


2017

6

22
日)、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11

29
日至
2017

7

6
日)、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5

26
日至
2017

7

6
日)、易方达
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自
2016

11

28
日至
2018

8

10
日)、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6

12

2
日至
2018

8

10
日)、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6

12

13
日至
2018

8

10
日)、易方达标普
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6

12

13
日至
2018

8

10
日)、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6

23
日至
2018

8

10
日)。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
方达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0

8
日起任职)、易
方达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0

21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1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0

7

8
日起任职)。



宋钊贤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门投资支持专员、研
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9

5
日起任职)、易方达
MSCI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9

5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9

5

起任职)、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9

5
日起任职
)。



3
、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伟斌先生、余海燕女士、
FAN BING
(范冰)
先生。



林伟斌先生,同上。



余海燕女士,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FAN BING
(范冰)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
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对价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
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
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
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
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公司授权应适
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谨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
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
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
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
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范围内;建立科学的投资业绩评价体系,及
时回顾分析和评估投资结果。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部门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部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
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部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公平对待不同基金;完善交易记录,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
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
据风险控制点建立健全规范的系
统和流程,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
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建
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流程规
范相关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努力确保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7
)监察与合规管理


公司设立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
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资料,就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合规管理部门,并保障其独立性。监察合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
长的安排履行监察与合规管理职责。



监察合规管理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和旗下
基金的管理运作规范进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
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0

6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830
只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境内基金
783
只,
QDII
基金
4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



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
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
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发售协调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020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
1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
19
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
0755
-
835307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6
-
888

95514



传真:
0755
--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传真:
0431
-
85096795


网址:
www.nesc.cn


(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龚玉君


联系电话:
021
-
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传真:
021
-
63326729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传真: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

5
号楼
3701
-
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40F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
010
-
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传真:
010
-
56437030


网址:
www.foundersc.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02095575


网址:
www.gf.com.cn


(1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
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传真:
0510
-
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1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
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
0791
-
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0


传真:
0791
-
86281305


网址:
www.gszq.com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传真:
021
-
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传真:
0755
-
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传真:
021
-
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1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
0471
-
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8


网址:
www.cnht.com.cn


(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传真:
0551
-
65161825


网址:
www.hazq.com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
-
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传真:
025
-
83387523


网址:
www.htsc.com.cn


(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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