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047 红色综艺体公司名称[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 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1,3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75.20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71.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26,8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 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3月2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208,800,86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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