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特定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20:50:33 中财网
原标题:新乳业: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特定股东舞钢市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熠
今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
月16日对公司股东舞钢市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新之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
之望”)、上海熠今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新县金色衣谷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熠今商务”)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
露,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新之望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两种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18,7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熠今商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74,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分别收到股东新之望、熠今商务出具的《关于舞钢
市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以下简称“《新之望告知函》”)、《关于上海熠今商务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以下简称“《熠
今商务告知函》”),截止《新之望告知函》、《熠今商务告知函》签署之日(2021
年4月6日),股东新之望、熠今商务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新之望、熠今商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新之


集中竞价

2021年1月11日至2021
年2月19日

20.17

3,869,996

0.4533%

大宗交易

2021年1月15日至2021
年1月22日

19.95

11,825,147

1.3851%

熠今

商务

集中竞价

2021年1月6日至2021
年1月25日

20.50

280,000

0.0328%

大宗交易



0

0

0

合计







15,975,143

1.8713%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新之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为19.00元/股至21.00元/股。


熠今商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9.55元/股至21.47元/股。


2、股东新之望、熠今商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新之


持有股份

38,667,108

4.5293%

22,971,965

2.69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667,108

4.5293%

22,971,965

2.69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熠今

商务

持有股份

3,460,000

0.4053%

3,180,000

0.37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60,000

0.4053%

3,180,000

0.37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之望、熠今商务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新之望、
熠今商务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止2021年4月6日,新之望、熠今商务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
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新之望、熠今商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2021年4月6日,通过新之望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在本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席刚先生、朱川先生均未通过新之望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通过新之望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曹
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李红梅女士通过新之望各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均未超
过其通过新之望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截止2021年4月6日,通过熠今商务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在本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林永裕先生未通过熠今商务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舞钢市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舞钢市新之望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上海熠今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熠今商务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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