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500 : 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4月7日 送出日期:2021年4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 500ETF 基金代码 510550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 11 - 30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 01 - 16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超梁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 12 - 13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 07 - 01 其他 场内简称: 方正 500 扩位证券简称: 方正中证 500ETF 交易代码: 510550 申购赎回代码: 510551 若因《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关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相关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将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 放式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本基金管 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 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 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关本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相关事 项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届时,基金管理人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并相应 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规则。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 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 5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 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 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 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500 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 2 、债券投资策略;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 、 权证投资策略;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 、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 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 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 “ 基金的投资 ”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 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 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 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 赎回费 -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 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 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 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 年费率 0.03% (每季度收取下限为人民币 3.5 万元,如当季日均基 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无收取下限)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IOPV 计算与发布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 1 )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 )基金投资组 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5 )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 ( 6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 风险 ;( 7 ) 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8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 ( 9 ) 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 ( 10 )退市风险;( 11 )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 险;( 1 2 )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1 3 )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 4 )第三方机构服务 的风险;( 1 5 ) 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1 6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1 7 )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1 8 ) 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 2 、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ounderff.com][400 - 818 - 0990] 1 、《方正富邦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 正富邦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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