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合润混合A : 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1:11:15 中财网
原标题:泰康合润混合A : 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1

4

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合润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7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4

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合润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合润混合
A


泰康合润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767


011768




注: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证监许可
[2021]652



基金募集期间



2021

3

22




2021

4

2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4

7



募集有效认购
总户数(单位:户)


8,052


份额级别


泰康合润混合
A


泰康合润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1,245,857,819.83


231,430,586.42


1,477,288,406.2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270,765.90


46,970.80


317,736.70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245,857,819.83


231,430,586.42


1,477,288,406.25


利息结转的份



270,765.90


46,970.80


317,736.70


合计


1,246,128,585.73


231,477,557.22


1,477,606,142.9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621,943.99


621,943.99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


0.2687%


0
.042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

4

7





注: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50

份至
100


(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50
万份至
100


(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3. 其他需
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
-
18
-
95522
(免长途话费)、
010
-
52160966
查询认购
申请的确认情况。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的具体日期,
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
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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