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医药健康100ETF联接A : 关于修订嘉实中证医药健康10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的 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 《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 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所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 修订 内容如下: 修订 前 修订 后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 无 新增风险揭示条款: 六、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可能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 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十二 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收益率× 95% + 银行活期存款 税后利率× 5% 。 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是本基金目标 ETF 的标的指数。如果目标 ETF 变更标的指 数、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编制机构 变更或停止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的 编制及发布、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 指数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 因导致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不宜继 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部分,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 人利益及履行适当程序的前提下,变更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若标的指数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收益率× 95% + 银行活期存款 税后利率× 5% 。 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是本基金目标 ETF 的标的指数。如果目标 ETF 变更标的指 数、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编制机构 变更或停止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的 编制及发布、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 指数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 因导致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指数不宜继 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部分,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 人利益及履行适当程序的前提下,变更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若标的指数 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 ( 包括但不限 于编制机构 变更、指数更名等 ) 且在不损害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 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及时公告。 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 ( 包括但不限 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 ) 且在不损害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 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及时公告。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附注说明: 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 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 上述修 订 系 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 订,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且 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上述修 订 自 2 021 年 4 月 8 日起生效。 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全文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 jsfund .c 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同步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 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 并揭 示相关风险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 600 - 8800 )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1 年 4 月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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