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沪港深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1:16:3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红沪港深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
机构
并开通
定投业务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青岛银行
”)
协商

青岛银行

20
21

4

9
日起
(含)
开始代理销售
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东方红沪
港深混合
”,基金代码:
00
2803
)和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以下简称“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混合
”,基金代码:
169104


并同步
开通
东方红沪港深混合和东方红睿满沪港
深混合

青岛银行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务办理



2
02
1

4

9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
青岛银行
办理
东方红沪港深混合
和东方红睿满沪港深混合
的开户、申购、

期定额

资等业务,
前述
基金
定期定
额投资起点金额为
10
0
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
青岛银行
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购买
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准。



二、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2


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风险
提示



1

代理销售机构
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
代理
销售机构
的规定。



2

根据相关公告,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混合
目前
暂停办理
10
万元以上(不含
10
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关于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相关
事宜请以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3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需谨慎,
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于投资
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
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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