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国寿 :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8:26:26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国寿 :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
据2020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科
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1号)
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股票
资产主要投资于符合科技创新主题所界定的行业;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同业存单,其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
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
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股票退市风险、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
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
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
动性也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存在风险。本基金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
投资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合约展期风险、对手方风险、平仓风险
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更新“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本基
金基金经理及“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26




第一部分 绪言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
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
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封闭运作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
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8、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天数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天数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2、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
申购、场外赎回

43、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
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
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的总称

49、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50、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通过有关
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
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3、元:指人民币元

5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设立。基金管理
人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
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
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
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凡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SMD,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债务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等。现任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
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任澳大利亚
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罗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助理经济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
学院讲师、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评论》副主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南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深圳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
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万喜乔先生,监事长。曾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干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管理
部员工、资金运用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处高级经
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审计部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
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业务主办;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二级部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
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石伟先生,资产配置总监,学士。曾任兴全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兼固收总监、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资产配置总监及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股票投资总监,硕士。曾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
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基金经理。


王文英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人寿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信息官、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福新先生,总经理助理,博士后。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高级主管、投资管理部评估分析处经理、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高级
经理、委托投资管理一处资深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大朋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MBA。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总部总经
理、上海丰佳集团罗马尼亚EVERFRESH公司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公司客户部职员。现
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岳海先生,自 2009 年以来,先后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监管员,中国工
商银行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金融投资部总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0
年 7 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公司,2021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坚先生,博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副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级研究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4年6月
至2018年2月任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任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国寿
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1号更名为国寿安保稳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国寿安保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9月27日更名为国
寿安保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10月起任国寿安保
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国寿安保稳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国寿安保稳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
月起任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1月
起担任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琦先生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7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黄力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桑迎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审
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
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
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
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
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
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
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
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
的三道监控防线。


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目标。只有先确立了目标,管理层才能针对目标确定风险
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管理风险。设立目标是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尽管其并非内部控
制要素,但它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3)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
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
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
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风险隔离。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经营业务和经营场地有效隔离,经
营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财务管理严格隔离,保证账簿分设,会
计核算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投资运作和信息传递严格隔离,不得提供有关投资、
研究等非公开信息和资料,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
作,分别核算。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人员配置、
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
并分开核算。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
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为,以便于各部门
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
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
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理岗位相分离等。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究、公司
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中央交易室和综合管理部门
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
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处罚措施。


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
序。


(4)信息与沟通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
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的时间、
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合规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6)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合规管理部进行合法合规审
核。


督察长和合规管理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的执行情
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合规管理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合规建议和政策
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合规方面的培训。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 股股票(代码: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
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6年金融从业经历,不
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
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
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4人,平均年龄39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3%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
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
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
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
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
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

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
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
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继2019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
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2020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282只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7707.67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
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
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动、
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
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
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
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
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
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
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
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
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
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
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是资产
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
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
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
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
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
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
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
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
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
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
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查。

总行审计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
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
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
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11、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8560720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0755-22168301

传真:0755-8208038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王磊

电话:020-87555888-88243

传真:020-873117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电话:010-66858097

传真:010-66858057

联系人:李雪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cn/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宋亚平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周嘉谊

电话:0755-83271192

传真: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联系电话:025-66046166

传真电话: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站:www.huilinbd.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1/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公司网站:ccnew.com/

(10)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4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若晨

电话: 0755-23838762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站:www.nesc.cn

(1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磊

电话:020-87555888-8243

传真:020-87555417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生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生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010-66559079

传真:010-66555870

客服电话:95309

公司网站:www.dxzq.net/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赵青青

电话: 6505 1166

传真:6505 115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http://www.cicc.com

(2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 胡创

电话:010-59355997

传真:010-57398130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hysec.com

(2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电话:59053566

传真:590537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010-66568124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 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 010-60833754

传真: 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1523

传真:025-66008800-889221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

传真: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1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37)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幢A20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鲁育铮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4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021-20691935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大楼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陈龙鑫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50)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彭雪琳

电话:010-85610733

传真:010-856105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9-1218

网址:http://www.htfund.com

(5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传真:010-66573255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5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负责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人代表: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郭燕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悦栋、吴军、范玉军、郭燕、王志伟、孙洋洋、王俊欣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7日《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1号)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3日,共募集330,050,802.72份,
有效认购户数为3,569户。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
年度对日前一日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国寿安保
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26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上市交
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
券登记系统中后,再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在
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本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获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
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执行。


当本基金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
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变更为非上市基金,除此之外,基金费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
不变,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终止上市并变更为非上市基金时,对于本基金
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


六、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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